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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私人金融:為躲避警方追捕,用快遞收錢……點式組織運營,難以查處

非法私人金融:為躲避警方追捕,用快遞收錢……點式組織運營,難以查處

Posted February. 21, 2024 07:36   

Updated February. 21, 2024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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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爾某傳統市場附近經營非法私人金融企業的金某(40多歲)。他是向市場商人借出10萬韓元後,在14-15天裏每天收1萬韓元的日收業主。按年利計算,雖然是超過1000%的超高利貸,但在運營企業的數年間,從未接受過警方的調查。這是因為,貸款和收款的全過程都是在線下進行的。

律師事務所江水代表律師安敏錫(音)解釋說:“其犯罪的形式是,短期急需用錢的市場商人聯系到他們,他們就通過快遞服務發放貸款,每天由摩托車司機在市場上轉來轉去收取本金和利息。沒有及時支付利息、負擔加重的受害者即使事後想舉報非法私人金融,也因證據本身不足,很難恢復損失。”

雖然韓國政府宣布與非法私人金融開戰,並開始打擊相關犯罪,但逃避查處和處罰的犯罪手法越來越先進。例如,利用快遞服務收款或通過點組織形態的運營擾亂警方的調查網。專家們壹致認為,為了減少非法私人金融的損失,加強查處和處罰固然重要,但為了預防損失,應該把政策焦點放在宣傳和分散需求上。

● 采取“點式組織”經營形態,甚至制定“行動綱領”

非法私人金融企業A組織的20多歲成員金某和朴某,從2021年起在全羅南道麗水市和忠清南道天安市、忠清北道清州市等地參與了非法私人金融犯罪。到2022年底為止,兩人先後經過1萬次介紹了40億韓元的貸款,利息最高達到5200%。同期,這些人以利息及滯納金的名義獲得的犯罪收益就超過了28億韓元。在此過程中,由於犯下的惡性非法追討,出現了很多受害者。

兩人被捕是在去年初。在約兩年的時間裏,他們之所以能避開調查網,是因為A組織建立了徹底的管理體系,以點組織的形式運營。由“呼叫組”“面談組”“收款組”“提款組”“總務組”等組成的A組織,不僅是其他組成員,連同壹組所屬的成員也互不認識。

面談組和收款組的成員們只能使用事先定好的外號而不是本名。絕對禁止私下聯系或在線下見面。工作時只能使用冒名手機和冒名存折,只能使用便攜式網絡代替公用網絡。

“取錢組”所屬成員也徹底按照規則行動。壹張借記卡只從壹個銀行取款,在轉交時要找沒有閉路電視的地方停車。甚至下班時,也只能把車停在離家3公裏遠的地方,步行回家。

像這樣,由於非法私人金融企業的犯罪手法進化,警方等調查機關面臨困難,組織成員的行為也越來越大膽。非法私人金融受害者張某(45歲)因為犯罪組織的非法追討威脅到家人,來到警察署,但受到了挫折。張某表示:“負責調查的調查官親自與非法私人金融企業的組織成員通話,該組織成員辱罵調查官,嘲諷說反正不會被抓。因為組織成員使用冒名手機、嫌疑人姓名不詳,調查也沒有進壹步進展。”

● 查處受限,應把重點放在預防及分散需求上

像這樣,由於經濟不景氣和高利息環境,利用非法私人金融的需求增大,這種趨勢下,無論怎麽加強管制,也很難從根本上杜絕為了高收益而不斷進化的犯罪。實際上,最近不僅是低信用者,以大企業從業者等高信用者為對象的變形非法私人金融也在肆虐。此時,不使用冒名手機或冒名存折就可以賺取高收益,但難以進行查處和處罰。

大企業科長李某(38歲)將20萬韓元借給了兩年前認識的熟人金某,壹周後拿回了40萬韓元。雖然李某說只需償還本金,但他也無可奈何。金某就這樣將貸款增加數十、數百萬韓元,每次在短時間內返還了包括利息在內的本金2倍。這樣增加的資金在去年達到了1億韓元,金某在最後壹次消失。

李某說:“我去找律師,得到的回答是遭受了壹種非法私人金融。因為與壹般非法私人金融不同,我屬於發放高利貸,所以即使起訴,稍有不慎就會被視為‘嫌疑人’,所以對此感到非常茫然。”

專家們壹致認為,相比加強查處,政府應該通過預防損失及分散需求來鏟除非法私人金融犯罪組織。金融業界相關人士表示:“哪怕是在電話詐騙犯罪激增時,通過查處和打探犯罪組織也明顯存在局限性。以向更多人告知犯罪手法和嚴重性的方式進行宣傳,為低信用者提供的急用窗口多樣化才是有效方法。”

也有很多專家強調加大廣告限制或犯罪處罰等。法務法人“清意”的律師姜秀英(音)建議:“非法私人金融受害者大部分都會通過街頭橫幅名片或網絡廣告接近非法高利貸,但真正的廣告處罰只是罰款水平。只有將非法私人金融廣告業者視為非法高利貸業主的共犯進行處罰,相關犯罪才會收縮。”


薛雪熙記者、金秀研記者、鄭淳九記者 facthee@donga.com、syeon@donga.com、soon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