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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北韓人權組織無法運營的共同民主黨,和2007年沒什麼兩樣

讓北韓人權組織無法運營的共同民主黨,和2007年沒什麼兩樣

Posted October. 20, 2016 07:24   

Updated October. 20, 2016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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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人權法通過已經有一個月了,但卻沒能成立法律規定的北韓人權財團和北韓人權增進諮詢委員會,找到了辦公室並編制了83億韓元的預算,但無法組成理事會,無法招聘職員,甚至沒能舉行揭牌儀式。這是因為共同民主黨沒有提交人權財團理事(4人)和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3人)的緣故。早在11年前動議北韓人權法案的時候,共同民主黨就一直反對,在法案獲得國會通過後,該黨對於法案的施行缺乏誠意。

宋旻淳回憶錄風波的核心,是2007年政盧武鉉府決定對聯合國有關北韓人權的決議表決棄權時,是否事先詢問過北韓的意見,或者是否在事後進行了通報。但不管如何,盧武鉉政府無視北韓居民的人權這一本質沒有變。即使如同前共同民主黨代表文在寅所主張的那樣,只是進行了事後通報,也等於早於負責外交的外交部長和美國,提前告知了我們政府的方針,這是違反常識的事情。

文在寅在回憶錄風波初期,將之駁斥為“顏色論”,最後改口說“想不起來了”。昨天,他又說道:“新國家黨每到臨近選舉的時候就會提出顏色論調,就像痼疾一樣,這次一定要改掉他們這一錯誤的習性。”但是,國家情報院院長李炳浩昨天在國會情報委員會國政監查會上說:“宋旻淳回憶錄非常具體,而且合乎事理。”文在寅的反應屬於避重就輕。

美國國務院昨天表示,“關押著13~20萬名政治犯的北韓,甚至孩子們也被判服苦役,進行人身性買賣”,並連續14年將北韓的人權劃分為最低等的3等。聯合國在2014年將北韓政權定義為“違反人道的犯罪集團”,並通過一份決議,敦促安理會將北韓的人權狀況提交給國際刑事裁判所。

北韓人權法案在第19屆國會通過的時候,文在寅前代表並未參加,國會議長丁世均和現代表秋美愛投了棄權票,由此看來,他們對北韓的人權並沒有深刻的問題認識。文在寅前代表和共同民主黨領導層如果真的重視人權,哪怕是現在,也要澄清2007年當時的真實情形,不應該延宕北韓人權組織的成立。



評論員許文明 angel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