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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比經合組織成員國平均每年多工作347小時,“必須縮短勞動時間”

韓國比經合組織成員國平均每年多工作347小時,“必須縮短勞動時間”

Posted August. 20, 2016 07:11   

Updated August. 20, 2016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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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把彈性工作制固定下來,就必須從縮短目前處於世界最高水準的勞動時間做起。這是因為,如果不縮短絕對勞動時間,彈性工作制度事實上是不可能穩固下來的。但隨著勞動立法的久拖不決,縮短工作時間同樣面臨著困難。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佈的“2016雇傭動向”,韓國工人的年均勞動時間(2015年標準)為2113小時,在34個成員國中在墨西哥(2246小時)之後排名第二長。這一數字比經濟組織成員國平均勞動時間(1766小時)多工作了43天(以每天工作8小時為標準計算),如果每個月以22個工作日計算,韓國工人相當於比經合組織成員國平均水準多工作了兩個月。

勞資政三方去年9月15日就勞動改革達成大妥協,同意到2020年把年平均勞動時間縮短到1800小時線。政府和執政黨根據這一妥協案,制訂了把目前最長可至每週68小時的法定勞動時間縮短至52小時的修訂案,已經提交了第19屆國會。但是,由於圍繞派遣法等其他爭議遲遲得不到解決,該法案最終遭到了廢棄。雖然再次提交給了第20屆國會,但能否得到通過,前景尚不明朗。

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圍繞雇傭勞動部過去下達的每週最長可工作68小時的行政解釋,大法院即將作出判決。一直以來,由於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不少企業主都只是根據行政解釋要求工人勞動68小時,一旦大法院裁定該規定非法,他們都有可能因此遭受處罰。

此外,隨著智能機器使用的擴散,也有人呼籲用法律明確規定工作與休息的界線。韓國勞動研究院副研究委員金基善對2402名工人的調查結果顯示,應答者們表示,由於智能機器的原因,他們平均每週要加班11小時。共同民主黨議員辛京?最近倡議修訂勞動基準法,禁止下班後利用社交媒體(SNS)、文字短信下達工作指令,但有不少人認為這是“多餘立法”。



劉成烈 記者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