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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律”表示“將確認12名北韓服務員是否自願脫北”

“民律”表示“將確認12名北韓服務員是否自願脫北”

Posted June. 21, 2016 07:25   

Updated June. 21, 20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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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院旨在甄別4月份前來韓國的北韓在華餐館服務員們是否“自願脫離北韓”的審理工作將於21日開始,出現了關於這一審理是否合適的爭議。

首爾中央地 方法院刑事32單獨法庭的李英濟(音譯)法官從21日下午2點起,對從位於中國浙江省寧波市的柳京飯店中出逃的13名服務員中的12人的人身保護請求事件進行不公開審理,判斷他們是否自願出逃、他們住在北韓出逃居民保護中心(即以前的國家情報院中央聯合訊問中心)是否合適?這是脫北者入境韓國以來首次發生的事情。

在此之前,“民主社會律師協會”(民律)申請基於人身保護法對他們進行人身保護。理由是要確認這些人是否自發性前來韓國。申請人身保護,是指違反個人自由意願被國家機關運營的設施所收容、保護、監禁的人向法院請求保護。法院接受了“民律”的請求,向國家情報院發出出庭傳喚信,由此開始了審理。

對此,國家情報院方面20日表示:“服務員們不願出庭接受審理,法務代理人律師將代替他們出庭”。如果服務員們拒絕出庭,法院不能強迫他們。國家情報院列出了服務員們本人不願出現在公開場合、他們擔心如果自己聲稱不是綁架將使在北韓的家人面臨死亡危險等理由。目前,北韓政府聲稱服務員們是被綁架到韓國的,讓服務員的家人們出面進行宣傳。

針對“民律”方面的要求,國家情報院和統一部聲稱,“出於自由意願來到韓國的服務員們,不是人身保護的對象,”“這是將脫北者入境機制無效的荒唐要求。”統一部發言人鄭俊熙表示:“服務員們為了在韓國社會定居,正處於合法的保護之中。”

政府有關人士表示:“如果是這種方式,每次脫北者來到韓國的時候,就會有人以受到北韓家人的委託為由提起訴訟,法院就得甄別他們是否是自願脫北。這等於是在把脫北者們放在北韓面前進行聯合訊問。這樣的話,哪會有北韓百姓脫北前來韓國?”

“民律”的要求,顯示出於針對政府和國家情報院的強烈不信任。而司法界有關人士則認為,“民律”為了申請人身保護,通過在中國活動的美國國籍人的轉達,尋求和獲得北韓家人的授權書的經過屬於違法行為。相關專家們表示:“事情演變成理念的對抗,從而導致輿論的分裂,這是不能允許的。”



尹完准 記者,申東鎮 記者 zeitung@donga.com · shin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