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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神靈與表達的自由

Posted January. 17, 201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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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時期,猶太人要求對耶穌進行處刑的理由是褻瀆神靈。據《聖經》所述,憤怒的群眾將耶穌帶到大祭司面前,大祭司問耶穌:“妳是上帝的兒子基督嗎?”耶穌回答說:“我對妳們說,妳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這個人褻瀆了上帝。”

▷法國的《查理周刊》的漫評中諷刺說從伊斯蘭圈中感受到了對神靈的褻瀆。弗朗西斯教皇稱:“嘲弄其他人的宗教的行為是不對的。表達思想的自由也是有界限的。”我們了解殘忍的宗教戰爭,應該尊重彼此的信仰。《查理周刊》中的漫評並不只是壹種宗教對其他宗教的嘲弄,而是世俗言論對宗教進行的諷刺。《查理周刊》以天主教作為了諷刺的對象。教皇也是宗教人士,比任何人都能更深地揣摩其他宗教人士的心裏。

▷近代文化的特征並不是從信仰壹個神靈轉為信仰其他神靈,而是不信仰任何壹個神靈。也因此,我們享有的自由不斷萌芽。宗教的自由中既有思想的自由也有表達的自由。將耶穌、默罕穆德等神靈作為嘲弄對象的行為成了近代言論的基礎。而拒絕這壹行為的人就會與之不斷戰爭。這便是“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這壹事件的精神所在。

▷表達的自由也是有界限的。任何壹個時代都不會容忍要將人殺死之類的煽動性言論。 各個國家也在歷史經驗的影響下有著壹定的界限。在西歐只要發表否認猶太人大屠殺的言論就會受到處罰。韓國也不允許發表贊揚朝鮮體制的言論。但我認為這與宗教神靈所產生的關聯有所不同。近代文化就是褻瀆神靈的。產生了絕對性、不能批判的宗教神靈的瞬間,就有可能重新陷入前近代時期的危險中。

宋平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