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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勛法”與 “公平分配法”

Posted December. 22, 2014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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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大選的時候大國家黨(現在的新世界黨)從大企業接受了823億韓元的非法大選資金,當時這些資金是用卡車運輸的,這壹事件被稱為是“卡車現金事件”。因為該事件,2004年4月由議員吳世勛主導的政治資金法修改案通過了國會。現行的政治資金法規定,只有國會議員和處於選舉期間的總統、國會會議員及直轄城市市長、基礎團體負責人等的候選人才能組建後援會或進行後援資金募集活動。但是企業和團體卻不能進行後援。

▷新世界黨保守改革特別委員會委員長金文洙最近提議說:“逐漸取消國家對政黨的補助金,同時允許政黨自由地募集後援金。”即,政黨是自發性的政治團體,這樣的政黨接受國家支援是不恰當的行為,應該像美國、英國等多個發達國家壹樣,用黨費和後援金運營政黨。

▷但是對此黨內也出現了劇烈的反對聲。憲法規定“政黨接受國家的保護,國家可以給政黨提供運營所需的補助資金”(第8條第3項)。因此取消國家補助金的主張違背了憲法精神。而且如果允許政黨進行後援金募集活動,很有可能會再次出現“允許企業提供政治資金”的主張。在野黨擔心,如果允許政黨後援制度,政治資金很有可能會集中在執政黨,而執政黨則擔心各種勞動團體(政黨)有可能會與企業進行勾結。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曾在2011年提議說“允許政黨後援制度,但是要公開高額捐獻者的名單;法人或團體也可以通過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供委托金,但是要公開其詳細內容”等的政治資金法修改案,但是因為遇到了強烈的反對輿論,未能提交到國會。現在是在拒絕根據政黨的業績得到後援金的“業績評價制度”,要維持將國民稅金分配給各個政黨的“平等分配法”,這樣的政治資金構造到底要持續到什麽時候?

評論員 樸成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