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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擊盜竊車輛時發生事故,13年疾病抗爭後去世……然而”

“追擊盜竊車輛時發生事故,13年疾病抗爭後去世……然而”

Posted October. 04, 2014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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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擊盜竊車輛時受傷,經歷了10多年的病魔抗爭,卻說這不是因公……”

申鐘歡(直譯)追擊盜竊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成為植物人,13年後去世。10月3日,申某夫人王某向記者哭訴。

申警員曾在光州光山警察署三島派出所工作,2001月3月乘坐警車追擊壹輛拒絕接受檢查,試圖逃跑的車輛時,在全南鹹平郡月也面外七裏轉彎處發生翻車事故,陷入人事不省的狀態。王某見丈夫始終醒不來,於2002年9月向警署提交了丈夫的免職材料。13年來始終照顧丈夫,而丈夫卻在今年8月份去世。

上個月光州警察署方面為了解決申某的殉職處理,向公務員年薪管理公團咨詢,卻得到了“並不屬於支付遺屬補償金的對象”的答復。根據公務員年薪法,遺屬補償金支付對象是公務因疾病、受傷3年內死亡的公務員家屬。

同事警員們雖然向公團提交了希望將王某認作補償金支付對象的請願書,光山警方也提交了重新審議的要求。但隨著重新審議遭到拒絕,光山警方計劃向安全行政部提交異議申請。王某說到“即使是為了丈夫的名譽,也要被認定是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