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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應強烈問責檢、警方,協作不利錯過“活人俞炳彥”

【社論】應強烈問責檢、警方,協作不利錯過“活人俞炳彥”

Posted July. 25, 2014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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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和安全行政委員會發布的緊急現案報告中,對法務部長官黃敎安和檢查總長金鎮太、警察廳長李晟漢的提出了辭退要求。朝野兩黨議員分別指責了檢、警方的無能,不僅錯過了眼前的俞炳彥前SEMO集團會長,還浪費大量搜查力,居然追蹤了40多天的俞炳彥幽靈。

上個月10號,樸槿惠總統在國務會議中強烈指責了檢方和警方,隨後檢、警方甚至動員了軍隊,召開了緊急班常會。但是在當時俞炳彥已經死亡。樸槿惠總統總共督促了4次俞某的檢舉問題。每當這時,檢、警方都會表示“檢、警方信息共享做到了100%,壹切進展都沒有問題”,但事實證明檢方卻對警方隱瞞了關鍵的決定性證據。

5月25日,檢方夜間搜查全南順天別墅的時候,也需要向當地警方通報並得到警方的支援。只是在當時,檢方僅僅抓捕了伺候在俞某身邊的女人,而卻沒有發現就隱藏在當時現場的俞某。隨後又沒有安排相關的警力進行戒備,全都撤回,為俞某逃亡提供了機會。這絕對是檢方和警方各自做事招致的失敗結果。對於搜查別墅失敗的事情,檢查隱瞞了壹個多月的時間,直到俞某的屍體被發現之後才偷偷地公開,這壹點更令人氣憤。對於俞某逃亡時身上並沒帶有8.3億韓元現金和16萬美元的情報也沒有向警方公開。因此警方壹直認為俞某過的逃亡生活是“皇帝般”的奢侈逃亡,才會疏忽對鄰近地區的山野調查。

必須要明確公開法務部長官黃敎安和檢查總長金鎮太是何時得到有關在現場發現巨額現金的報告。二人若沒有得到相關報告自然是問題,如果二人得到了情報卻沒有向警方通報,這將是更大的問題。曾經因拷問致死的樸鐘哲事件發生當時,也因隱匿情況暴露而給第五共和國政權帶來了致命壹擊。必須銘記這壹點。

檢、警方的調查不利和協助失敗絕對不能以仁川支檢察長的辭退和全南地方經常廳長的解職而簡單了結。如果檢、警雙方協作得當,原本應該有多次抓捕俞某的機會。與此同時,如果參與調查屍體和遺物的警察和負責這起屍體案的指揮官哪怕多考慮了壹點點,也不會發生警方動員145萬人力、搜查全國20多萬地方的事情發生,更不會發生動員軍隊的事情。從清算檢方和警方組織的層面出發,必須對首腦部進行強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