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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供貨商”賄賂,樂天網購前任現任董事獲判刑

收取“供貨商”賄賂,樂天網購前任現任董事獲判刑

Posted July. 12, 2014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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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甲方”的優勢地位,收取“乙方”數億韓元賄賂的樂天網購前任、現任董事被處以刑事處罰。只是,樂天網購官方表示不予追究的現任董事免去了判決處理。

7月1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議23部(部長判事趙榮賢)公布,對通過業務便利收取賄賂等嫌疑遭到起訴的樂天網購常務董事李某(51歲)、客戶支援部門負責人金某(49歲)等現任兩名董事分別處以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緩期執行4年和兩年有期徒刑加3年緩期執行的判決。李某等人自2008~2012年期間,要求裝修企業提交超出預算金額裝修費預算書,從中收取差價,非法收入共計6.5億韓元,並於今年4月以非法收受賄賂的嫌疑被起訴。據悉,他們將其中的2.25億韓元轉交了前任樂天網購社長申炫(直譯,60歲),其余資金用在了娛樂等消費。

與此同時,7月1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議22部(部長判事李正碩)公布,通過為電視購物相關企業提供出演電視廣播機會為代價,以收取供貨企業賄賂資金嫌疑遭到起訴的樂天網購前生活部負責人李某(47歲)和MD鄭某(44)歲分別處以有期徒刑3年和10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