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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形式醫院”

Posted May. 31, 201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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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自4月份起開始實施的現行遼陽醫院的安全標準,在現實中的作用形同虛設。其中的原由是多數醫院在無法使用相應設備的情況下,為了遵守規定,形式上都設置了安全設備。基於這種現象有分析指出,政府不能僅依靠書面上的資料進行管理監督,而應該親臨現場進行現場檢驗。

○淪為無用之物的安全標準

5月29日東亞日報前往首爾永登浦區A療養醫院。

消防防災廳下達的“避難器具之火災安全標準”告示中提出:各樓層地板面積每500平米應設置壹處避難器具。不僅如此,每層樓應設置的避難器具的種類也各不相同。像4~10層,應設置救助袋、避難用梯、升降式避難機等設備。

A療養醫院的情況,備有應對緊急情況的避難救助袋。救助袋是下方敞開的口袋型長款浮袋,是保障受困人員通過浮袋內部向下滑落的方式應急避難的器具。這種避難救助袋必然需要能夠容納人通過的窗戶,可是在這家療養醫院卻不能。因為這將療養醫院的大部分窗戶都不是推拉式的窗戶,而是僅僅用於通風換氣用途的半開式窗戶,這種窗戶顯然無法容納壹個人的通過。這家療養醫院,設置了無法讓人通過的窗戶,卻具備了需要通過窗戶進行施救的避難救助袋。生產此類救助袋的企業相關人士說到“利用人無法通過的窗戶,是根本無法使用救助袋的”。這不僅是A療養醫院的個別現象,而是相當多數療養醫院的窗戶都是此類設計。療養醫院的解釋是為了防止患者自殺或摔下受傷。

京畿道壹家療養醫院院長說到“因為時常會發生患者試圖輕生的舉動,我們不得不安裝小型窗戶或者不能完全打開的窗戶”。緊接著這位院長進壹步講到“實際上,過去曾在壹家療養醫院發生過老人家為了不給子女添負擔選擇自殺的事例”。其實有不少醫院備有避難梯、避難繩索,但是同樣由於這種原因實際上很難在現實中使用。

由於樓層間的傾斜,安全扶手等境況雷同。

現行的醫療法實施規則中規定:療養醫院應在樓層間設置傾斜路,消除地板門檻。但是首爾銅雀區B療養醫院的緊急通道內放置了冰箱,移動時非常不便。也就是形成所謂的緊急通道被堵住現象。

與此同時,雖然大多數醫院按照規定在療養醫院走廊、樓梯、衛生間、浴室等處設置了安全扶手,但現實中這些扶手都很難用於真正使用。因為大多數設有安全扶手的地方,都堆滿了輪椅、康復器具等各種物品。

○看護人被排除在安全教育對象範圍

保健福祉部正在通過醫療機構評價認證院對療養醫院的安全管理進行檢查。

認證項目之中包括對療養醫院員工的安全教育。但是看護人卻被排除在教育對象範圍。事實上,在療養醫院中看護人的人數遠遠多於醫生、護士以及行政人員。保健福祉部的解釋是,因為看護人不屬於正式員工,因此被排除在教育對象之外。

首爾銅雀區C療養醫院中目前患者人數達到40人,為這40位患者提供幫助的護士上午只有3人,而下午變成2人。相對於這種情況,看護人卻時時刻刻照料著患者。若發生火災,這些患者十分需要看護人的幫助,但事實上這些看護人卻沒有接受過任何應急的安全管理教育。

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研究委員金珍秀(直譯)說到,“療養醫院中有很多的患者都是行動不便的長期住院患者。因此壹旦發生事故,這些患者沒有他人的幫助是無法逃離事故現場的。必須站在患者立場,仔細設計,大幅度強化管理運營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