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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總統親自決定解散海警,曾考慮取消行政考試

樸槿惠總統親自決定解散海警,曾考慮取消行政考試

Posted May. 21, 201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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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列入任命官僚之列的公職有關團體的範圍是?”(記者)

“我們必須考慮現實。不會有太多的團體列入任命排除對象之中”。(改革公職社會部門相關公務員)

樸槿惠總統雖然表達了徹底治理官商勾結的態度,但為制度改革做相應準備的各部門公務員早已開始為減小改革範圍而蠢蠢欲動。在過去,政府每次試圖進行制度改革時,公務員都會以令人吃驚的速度開發出相應的對策。因此才有分析稱,擔心時間拖得越久,改革的意誌就會越發褪色。

○提出“限制再就業是違憲”的主張

總統談話中包括的改變政府組織、改革公職社會、事故後續措施、設立國家安全處、支援國情管理等課題。為了促進這些課題,選定出27件後續措施,確定依次執行持續到年末。對於退職官僚的再就業問題,有關限制期限從2年增加到3年,擴大禁止就業的領域的核心政策將在6月份完成制定工作,進壹步加強改革力度。

但是,負責制定相應政策的安全行政部、企劃財政部、國務調停室的公務員卻在調整細節的過程中提出“應該調節速度”的意見。這些公務員的理論根據是,若將談話文中的表達內容如實在法治成面上表現的話,會導致違憲的意見滋長,而且會導致沒有人願意成為公務員,這樣壹來又會招來國情空白的局面。

舉個例子,若將談話文中的內容無壹例外的適用的話,企劃財政部的高級公務員退休之後將無法到旗下298個公共機構再就業。這是由於,這次談話之中並不是按照常規把公務員在任期間所負責的工作和退休之後再就業的公司經營範圍聯系起來,而是把公務員在任期間所在的部門整體作為業務標準來判斷。比如企劃財政部負責的是公共機構的評價工作,部門旗下的稅務和海關局、經濟政策局、國庫局等科室公務員雖然在任期間沒有從事有關評價公共機構的工作,但這些公務員退休之後同樣無法前往公共機構再就業。

如上所述,對於把再就業的起始點和再就業的公司範圍大幅度限制這壹點,部分公務員提出這是侵害憲法保障的職業選擇的自由,這帶有違憲的色彩。首爾大學法學大學院李哲秀(直譯)教授說到“監獄公職的特殊性,相對於普通工作者,雖然有必要嚴格限制退職公務員再就業的範圍,但制定相關再就業的年限等具體的細則時,應縝密的檢討相關法理之後進行”。

○將從明年開始立即減少5級公開招聘

與此同時,樸槿惠總統所提到的不再任命機構的負責人或審計人員。對於樸槿惠總統所提的公職有關團體的範圍,各界同樣意見紛紛。現行的公職者倫理法規定,公職有關團體是指國家企業、地方公社、地方公團、政府出資機構等共有841個機關。

談話文中規定,直接與安全監督、利權等介入因素較多的許可認證的規定、調達業務等相關團體,將列入禁止任命空降官的範圍之列。至於在841個機關之中,到底哪些機構有可能被列入,將會引起軒然大波。雖然各供職機構多少有些差異,但是大體上都具有發放許可認證的業務工作。因此對於利權因素的理解不同,將會導致被列入的禁止機構發生變化。據壹位經濟部門的官僚說,“各部門將會開發各種理論,將旗下機構盡量排除在外”。

至於減少5級公開招聘,很有可能明年起實施。但對於具體的招聘人員還沒有進行相關討論。壹位安全行政部官員說到“減少5級公開招聘是總統在談話時公布的提案,我們正在進行檢討,年末之前,我們會與各部門商議之後做出決定”。

○“自行改革”之論不見平息

由於“世越”號慘案,即將面臨瘦身的安全行政部,這次將負責公職社會的改革工作,被各界稱為“自行改革”。也就是說,對於“世越”號事件發生存有責任的部門,由這樣的部門來主持公職社會的改革工作實屬不妥。對此,民間專家們強調說,若以安全行政部等個別部門為中心進行改革,他們將會制定很多例外條款,設置很多不受限制的後路,所以應該由總理室統帥,反應更多免檢專家的意見,這樣才會強有力的促進改革措施。延世大學行政學教授李忠秀(直譯)說到“雖然總統說要把公職人員的再就業期限增加到3年,我覺得應該檢討將這壹年限擴大到5年,對張部長、副部長等高位公職人員應該在法律層面上徹底禁止再就業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