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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飛機,遊船也將設置安全監督官

Posted May. 09, 2014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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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水產部將引進負責沿岸遊船安全的遊船安全監督官制度。這模仿了國土交通部聘用民間人力,檢驗飛機安全的航空安全監督官制度。

海洋水產部有關人士8日表示:“自歲月號事故以後,聽取了需要引進總管理遊船安全的安全專家的輿論,決定以合同工的方式聘用專業航海師或整備員,任命為負責遊船安全的遊船安全監督官。”海洋水產部決定,聘用10—20名海洋水產部所屬的遊船安全監督官。

隨之,日後的遊船安全檢驗首先由韓國海運組合的航運管理者進行,之後又有遊船安全監督官隨時巡查現場,進行總管理。貨船根據海事安全法的修改,由今年內聘用的海事安全監督官負責。

專家們表示,海洋水產部應該參考國土部的安全監督官制度,用優質的待遇選拔具備充分資格的民間專家,讓其擔任遊船安全檢驗。國土部在1997年大韓航空關島墜落事件以後,接納了國際民間航空機構(ICAO)的勸告,在1999年引進了航空安全監督官制度。目前在操縱、整備、運行管理等領域聘用了18名,每年進行近2000次的航空師安全檢驗。

但是部分人指出,海洋水產部是不是想趁歲月號事故的發生,增加退休者的“工作機會”,因此才另行選拔貨船和遊船的安全負責人員。

對此,海洋水產部有關人士表示:“海事安全監督官是檢驗貨船的構造變更等機械問題的職務”,“公務員很難綜合地檢驗船社的航運情況等,因此才另行設立了遊船安全監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