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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人權犯罪紀錄不能只交給民間

Posted October. 24, 2013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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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人權信息中心推出了第壹個報告書,記錄了在朝鮮犯下人權侵害的人的具體個人信息。該報告書明示了拷問、死刑、政治犯收容所囚禁等各類型的人權侵害事例,並壹同記錄了加害者的姓名和生年月日、所屬機構等。該中心是作爲朝鮮人權運動家活動的金尚憲(81歲)爲了搜集並分析朝鮮人權受害資料,在2003年設立的純粹的民間團體。民間團體進行了連政府也未能做的事情,可以高度評價其熱情。

因爲從1990年代後期開始脫北者急劇增加,朝鮮內政治犯收容所的實體和人權蹂躏秦光的證言及曝光接連發生。以此爲契機,美國在2004年、日本在2006年制定了朝鮮人權法,聯合國通過朝鮮人權決議案。根據朝鮮人權信息中心發表的朝鮮人權百書,今年收集的人權侵害事例就達到了4萬6713件。

德國統壹前,西德在1961年設立了中央犯罪記錄所,搜集並記錄了東德犯下的人權侵害犯罪證據。達到約4萬3000件的資料在統壹後利用在清算舊東德體制、對人權蹂躏者的刑事處罰、對受害者的補償根據。記錄所的存在本身成了對東德政權的無言的壓力,産生了抑制人權侵害的效果。

朝鮮人權信息中心也是模仿了這個,但是作爲民間團體是有限制的。應該由國家站在前面,體系性的尋找朝鮮侵害人權的事例,搜集、記錄、保存加害者的信息。目前停留在國會的朝鮮人權法案中包括幫助改善朝鮮人權的各種支援和在法務部設立朝鮮人權記錄保存所的內容。但是因爲民主黨反對說有可能會刺激朝鮮、阻礙南北關系,自2005年第壹次提議以後重複了廢棄和重新提議的過程,至今未能越過國會的門檻。

民主黨在今年5月修改黨政綱政策的時候補充了“作爲人類普遍價值,對朝鮮居民的民生、人權持有關心並進行努力”的內容。雖然比之前發生了變化,但是如果民主黨真的擔心朝鮮人權,就應該表現出積極協助朝鮮人權法制定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