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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所欲制定收監日期的鄭鳳株

Posted December. 24, 2011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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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2007年總統選舉時,以涉嫌散佈虛假事實名義,被大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的前民主黨議員 鄭鳳周表示:“在26日下午1點之前,到首爾中央地檢”。有人批評說,前鄭議員只是為了應付檢查機關出席的要求,對他是不是“開小灶”了呢?

23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公審2部(部長金載勳)表示:“為了確認前鄭議員的素材,才以這種措施前提通報。”前鄭議員在大法院做出判決的22日,並沒有回應檢察機關的第一次通報:“下午5點為止,到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機關再次通報說:“23日上午10時之前,到檢察廳接受調查“,但前鄭議員還是沒有做出回應。

在此過程中,與前鄭議員一同出席Podcaste廣播節目——《我是噱頭》的即時記者朱振宇在自己的twitter上寫道:“26日下午1點,前鄭議員會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自首”。22日下午11點,前鄭議員的辯護律師給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打了電話,表示:“請答應我們在26日下午1點去檢查廳的請求”。前鄭議員已經把手機關掉,在首爾某處整理周邊事情。另外對周便的朋友們說:“母親的身體欠佳,需要安靜地整理周邊的事情和心情”。

對拒絕2次檢方傳喚的前鄭議員,準備採取強制收監的方案。判決以後會給一天的時間,所以為了嚴格執法應該採取強制措施。對被定刑的普通被告人,檢查機關會以行刑程式立即處理,但卻給前鄭議員緩期期限,這是違背公理的。

但是強制收押前鄭議員的話,會引發“被鎮壓的政治家”的形象,所以才決定給予緩期期限的。因為有自己是委屈鎮壓的政治手段,所以檢察機關沒有必要出面。2009年9月被判有期徒刑1年的前民主黨 金鐘律議員,還有過2日的過渡期,考慮到這一點就更放心了。但檢察機關表示,前鄭議員的支持者們一旦有集體、公開行為的話,將會立即採取強制。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