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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價格令人感到苦澀,政府要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葡萄酒價格

葡萄酒價格令人感到苦澀,政府要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葡萄酒價格

Posted December. 05, 201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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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1月開始,葡萄酒、啤酒等酒類進口公司可以直接向消費者銷售進口酒類。零售行業也可銷售從智利、法國等國家進口的酒類。酒類行業預測,該政策可以使葡萄酒價格下降15%至30%。

4日,企劃財政部表示,要修改酒稅法實施令和酒稅事物處理規定,從明年1月開始廢除“禁止兼營”制度和“禁止向消費者直銷”的制度。酒類進口業從1983年開始發展,目前計畫撤銷的制度已經沿用了29年。

根據現行法律,酒類進口公司不可兼營製造業、流通業和銷售業。因此,負責進口的公司只能將進口的葡萄酒或啤酒銷售給批發商或零售商,或者要設立流通法人。例如LG商社,公司在進口法人(Twinwine)基礎上又建立了銷售法人(Giovine)。

最初引進該制度,是為了保障酒類流通的公開性。但是,雖然使用酒類購買卡義務化、信用卡•現金發票制度、稅收計算等提高了公開性,同時也造成了過多的流通費。

例如國內暢銷的智利產葡萄酒“蒙特斯歐法赤霞珠幹紅葡萄酒”,當地價格在8,9美元(9040至1萬1170韓元)左右,韓國的進口批發價在1萬韓元左右。但是,市場上賣的消費者價格是4萬4000韓元至4萬7000韓元,特級酒店的銷售價格在10萬韓元以上。雖然自由貿易協定(FTA)撤銷了葡萄酒的關稅,但是因為每一個流通環節都會加收20%左右的流通費,所以造成了價格上漲。

財政部環境能源稅收科長金宗玉表示:“進口酒類流通過程分析結果顯示,流通相關規定是造成葡萄酒價格偏高的主要原因。如果修改相關規定,可以減少交易環節,控制進口酒類的價格。”

進口行業和零售行業都認為,政府的決定可以使酒類價格下降,促進銷量增加。此前,國內葡萄酒行業一直主張,經由批發商和零售商會造成價格上漲。不知修改相關規定會對葡萄酒價格有多大影響。LG商社Twinwine相關人士表示:“今後,無需銷售法人就可與消費者和酒店交易,因此葡萄酒價格必定會有所下降。”WineNara代表李哲恒也表示:“葡萄酒價格過高,是因為進口商所取的利潤過高,如果我們直接進口銷售,最少可以將葡萄酒價格下調20%至30%。”



李尚勳 janua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