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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負造假的比賽團體將不能得到體彩分紅

Posted June. 08, 201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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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發生勝負造假的專案比賽團體們將不能得到體育彩票分紅。而且對非法下注網站的運營人將強化處罰。

文化體育旅遊部7日發表了有關勝負造假的綜合對策。國民體育振興法規定,相關體育項目可以得到10%的體育彩票的收益。 文化部決定修改法律,如果發生勝負造假的話會停止銷售該項目的體育彩票,同時也不給予分紅。

現在體育彩票的物件體育專案有足球、棒球、籃球、排球、高爾夫等5個。大韓足球協會去年的900億韓元預算中的260億韓元是用體育彩票收入充當的。各體育項目收到的彩票分紅是:韓國棒球委員會收到了98億韓元、 韓國籃球協會69億8000萬韓元、韓國女子籃球協會40億4700萬韓元、韓國職業高爾夫協會1億1700萬韓元、韓國女子高爾夫協會1億4100萬韓元、韓國排球聯盟7億5700萬韓元。

大韓足球協會將彩票收入的一半給韓國職業足球聯盟,剩下的用在少年足球發展基金和裁判教育等工作上。足球協會會計負責人表示:“如果沒有該收入的話要自行籌備這些工作資金,財政會出現困難。” 但是在各領域的體育彩票收入大部分都用在青少年培養工程上,該措施的第一受害人可能是青少年。青少年有可能成為大人們犯錯的替罪羊。

另外,正在調查職業足球勝負造假事件的昌原檢察分院次長檢察官郭圭洪當天表示:“在全國6000多個彩票銷售點中,傳喚了部分涉嫌進行高額下注的銷售點負責人作為參考人進行調查。”

檢方通過補充調查,將於9日起訴相關人士,屆時事情的全貌將浮出水面。除了已經被拘留的2名仲介人之外,大田希特真隊和光州FC隊的9名選手、提供非法資金的錢主等10人將被起訴。



李元洪 鄭在洛 bluesky@donga.com rak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