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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對於剷除貪污腐敗,政府都做了些什麼

【社論】對於剷除貪污腐敗,政府都做了些什麼

Posted June. 03, 2011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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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總統就任後曾多次表示要剷除權力性、公務員、親屬等不正之風的決心。在李政府100項國情任務中“剷除公務員貪污腐敗”名列第12位。李明博總統將“公正社會”作為執政後期的重要任務,在為此而舉辦的第五次課題開展中將經營公正法律.制度和根除貪污腐敗視為頭號話題。但是公民們發現李明博總統的反貪決心也不過是紙上談兵。因此使得歷代政權延續下來的“腐敗共和國”的汙名也很難洗清。

公民們會發現一批批新的“貪污之手”陸續登上政治舞臺,檢察院就法制廳處長鄭賢泰從釜山儲蓄銀行仲介人拿錢一事展開調查。前監查委員殷進秀也因拿了同一個經紀人的錢也被警方抓捕。相傳前金融監督委員長金鐘昌是為了削弱檢查員對儲蓄銀行的監查力度而這麼做。他打算就前監查委員殷某的查明真相一事接受調查。上周,金融監督院副院長金章浩就自己被列為搜查物件一事表示了歉意。金融監督院雖然是民間形式,但是從政府賦予的職能來看其實屬於公家部門。金融情報分析委員長金光秀因金融委員會服務局長時期受賄嫌疑而被叫到警局。單單就一個儲蓄銀行就拉出了這麼多相關聯的受賄者。同時,也在一一追查那些包庇儲蓄銀行的政客們。

李明博總統從第一次內閣人選之時就因選拔了很多道德欠缺的人而使國民大跌眼鏡。李政府雖然在口頭上一再強調要剷除貪污腐敗,但並沒有真正落實過。每到過節時青瓦台總監查員就大肆宣揚抓不正之風,卻到頭來發生在自己身上。青瓦台警衛處幹部從警衛裝備部門那裡,軍隊將校從房產部門那裡,員警廳長從建設縣長和飯店運營者那裡受賄了錢物。特聘長官李載武在擔任國民國益委員長時期雖然宣導大家“公務員的午飯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可想而知當時有多少公務員會對此嗤之以鼻。現任國益委員長金英蘭雖表示“公務員受賄超過三萬元以上就要受到懲罰”但誰都清楚,這句話說得毫無意義。

所有的公務員要保持清廉,其中監督機關的公務員尤其要遠離不正之風。最近從各類監督機關裡傳來“腐臭味”,如果連“管家”都不能“管住自己”,那麼大韓民國的公務員的希望將被徹底泯滅。

雖然如此,我們還有洗清“汙名”的機會。就是需要徹底剷除儲蓄銀行的不正之風。不管是前任掌權者還是現在掌權者,相關負責人不管權威多高都要給予嚴厲回擊從腐敗共和國中徹底擺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