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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明日傳審殷辰洙

Posted May. 28, 2011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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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金紅日檢察長)計畫29日傳審前檢察院檢察委員殷辰洙(50•副部長),對收受釜山儲蓄銀行集團數億賄賂並隱瞞金融監督院檢察結果的犯罪嫌疑進行調查。

據悉,殷某收受釜山儲蓄銀行集團賄賂後,不僅隱瞞了金融監督院的調查結果,還受託降低檢察院檢察結果給予的處分等級,聽取了取消停業命令等的委託。檢察院目前正在調查,殷某的哥哥是否從釜山儲蓄銀行集團的中間人尹某(已被拘留)分三次收受價值1,2億韓元的黃金物品賄賂。另外,檢察院還在就殷某收受高額鑽石的嫌疑進行調查。

除了以上幾點,檢察院還懷疑殷某從2005年開始在之後的2年裡擔任儲蓄銀行顧問律師時,隱瞞顧問律師的身份參與了檢察院檢察審議會議。根據檢察院法第15條,“檢察委員不得對與個人相關的人員進行審議”,但是殷前委員違反了這一規定。對此,檢察院相關人士解釋道:“因殷某沒有主動表明自己曾是顧問律師,所以目前正對此事進行調查。即使目前懷疑的是事實,3年前擔任該公司律師的事實也不一定會對案情產生影響。”

另外, 警方還懷疑投入5000多億韓元資金的柬埔寨開發專案已被利用為海外“紙上公司”,針對此事於26日緊急派遣了1名檢察員到柬埔寨。警方通過大檢察院國際資金追擊組(IMIT)向柬埔寨調查當局申請協助的同時,分析了釜山儲蓄銀行集團大股東的出入境記錄及投資資金往來明細。檢察院將確認為柬埔寨當地開發事業建立的特殊目的法人(SPC)的會計帳簿與帳號明細,隨後全面調查資金使用情況。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7日對釜山儲蓄銀行集團的大股東兼海東建設董事長朴炯瑄進行了有關逮捕令的實質審訊。樸某涉嫌在釜山儲蓄銀行給予京畿始興市靈覺寺建築項目違法貸款的過程中,以SPC作為房地產擔保並獲取了貸款。

另外,光州地方檢察院特殊部(部長:金浩京)於27日申請了金融監督院前檢察組組長(副局長級別)李某(56歲•KB資產運營檢察員)的拘捕令,李某涉嫌收取3億韓元賄賂並隱瞞寶海儲蓄銀行檢察結果。李某涉嫌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從寶海儲蓄銀行代表吳某(57歲•已被拘留)收取儲蓄銀行法人卡使用1.3億韓元,而且又索要2億韓元資金,涉案金額共計3.3億韓元左右。

據調查,李某用法人卡進行業務招待並做生活費,而且稱“要在首爾江南買房,但資金不足”,後續索要了2億韓元。檢察院曾於上個月28日獲得李某的拘捕令,但因李某不上班且藏匿於其他地點,於本月3日對首爾永登浦區汝矣島洞KB資產運營總公司辦公室進行了搜查。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