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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推卸責任難道是金融當局的傳統

Posted April. 22, 2011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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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儲蓄銀行危機問題,國會政務委員會從昨日開始進行了為期兩天的聽證會。但是,結果令人失望。會議中,執政黨與在野黨相互埋怨,在野黨稱儲蓄銀行出現危機,直接原因是政府沒有做好監督工作,而大國家党議員指出是金大中、盧武鉉政府時期的錯誤釀成的惡果。執政黨與在野黨並沒有討論銀行停止營業的現狀和造成房地產項目貸款問題的原因,而是忙於將責任推卸給對方。

1997年發生外匯危機後,儲蓄銀行(原商戶信用金庫)為提高競爭力提供優惠政策,而該政策就是導致儲蓄銀行危機的開端。金大中政府將儲蓄銀行存款保護額度從原有的2000萬韓元上調到5000萬韓元,同時將銀行名稱修改為儲蓄銀行,促進了存款的增長。盧武鉉政府則出臺了房地產貸款放款政策。李明博政府金融當局雖然曾經表示要通過調整結構解決銀行危機,但不僅沒有解決不穩定局勢,反而迎來了銀行危機的大規模爆發。但是,金融官僚在聽證會上仍然發表了詭辯。

造成銀行危機,最直接的責任在於惡意利用政府政策的儲蓄銀行大股東與經營者。儲蓄銀行股東陷入道德障礙,違法提供巨額貸款,使儲蓄銀行陷入了困境。已經被停止營業的儲蓄銀行也有從金融監督院聘請的檢察人員,但他們並沒有起到實際作用。若來自金融監督院的檢察員沒有坐視不理,儲蓄銀行也不會提供違法貸款。本報曾經多次指出金融監督院轉行來到金融公司,必定會有許多弊端。但是,金融監督院表示是“積極運用專業資源”。結果,造成了金融監督院的危機局勢。

釜山地區儲蓄銀行受害者代表出席聽證會指出“我們錯就錯在太信任金融監督院檢察員了”。為解決儲蓄銀行勢態,僅在李明博政府上任後就已經分三次投入了4兆5000億韓元以上的稅收。今年對國內8家儲蓄銀行下達停業措施後,政府又為解決銀行問題投入10兆韓元,目前正在考慮收購不景氣PF的方案。因為金融監督院的失敗,政府還需要再投入數兆韓元。儲蓄銀行面臨危機,原因是政策失敗與大股東的道德敗壞,不知何時才能結束用公共資金彌補政策過失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