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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智能”的對手是與法律的鬥爭

Posted April. 20, 201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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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智慧型機器市場上,將雙方視為對手的美國“蘋果”與韓國三星電子在法庭上展開了“鬥爭”。

19日,雙方公司解釋:15日(當地時間)美國的蘋果公司向加利福尼亞北部的地方法院提出了三星電子的“Galaxy S”和“Galaxy Tab”兩個產品抄襲了本公司的“iphone”和“ipad”的訴訟請求。這是雙方公司間的第一次法律鬥爭。

當天,根據東亞日報接到的蘋果公司的訴訟來看,三星電子產品共侵犯了16件的智慧財產權。其中包含了以“使用專利”和“設計專利”等為首的十件專利權,還有iphone和ipad的“商業外觀”(商品的模型,色彩。包裝等各種外包裝)3件,商標權2件。

蘋果公司主張智慧財產權受到了侵犯,並聲稱是包括三星電子產品“Galaxy S”在內的電子產品以及由穀歌設計,三星電子製造的“Nexus s”等十多種智慧手機和“Galaxy Tab”。

蘋果公司從2009年就曾與芬蘭的諾基亞,美國的摩托羅拉和臺灣的HTC等主要資訊技術公司打過有關專利權的官司。這次蘋果公司就新智慧財產權的一個分支“商業外觀”與三星電子展開了全面的陣勢。雖然“商業外觀”在國內沒有明確的概念,但在美國早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就開始保護智慧財產權並將其納入了法律條文。

蘋果公司在訴狀中主張“三星電子在製造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時沒有繼承三星原有的風格,而是抄襲了蘋果的技術,使用者介面(UI)以及革新風格”,特別是Galaxy 系列的設計一看便知道就是在模仿蘋果的產品。

對此,三星電子宣傳部解釋“我們並沒有侵犯蘋果公司的專利權,我們倒覺得是蘋果公司侵犯了三星電子的通訊標準,近期內,我們將反訴其訴訟案件”。



金善美 kimsunm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