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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韓美應當尊重“2007年協議精神”,儘快使FTA生效

[社論] 韓美應當尊重“2007年協議精神”,儘快使FTA生效

Posted October. 30, 20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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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宮指出,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將成為巴拉克•奧巴馬總統下周訪問韓國的“核心主題”。下個月11日,韓國總統李明博將與美國總統奧巴馬進行首腦會談,就FTA的審批問題進行討論。本月26、27日,韓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長金宗塤與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代表羅恩•柯克在聖佛朗西斯進行會談,就剩下的議題進行了協商。2007年4月達成協定、6月簽署協定以後,FTA連續3年以上未得到落實,而近期韓美FTA已經進入最為重要的階段。

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等國內11家研究機構預測,在韓美FTA得到落實以後的10年期間,韓國可創造80以韓元國內生產值(GDP)及約34萬個工作崗位。USTR副代表馬蘭蒂斯曾於今年7月指出:“韓美兩國間的FTA每年可增加100億~110億美元的出口及7萬個工作崗位。”如果韓美FTA得以生效,不僅可以加強兩國的同盟關係,還可以提高夾在中日韓之間的韓國的地位。

美國人普遍認為,與國外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會對美國人找工作形成壓力。美國於本月初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表明,認為FTA有益於美國的應答者從1999年的24%下降到20%,認為不利於美國的應答者從32%上升到了53%。同時,韓國的部分野党和左派也在“扯後腿”。昨日,在盧武鉉政府簽訂FTA時擔任執政黨議長與長官職務,而且曾是總統候選人的民主黨最高委員鄭東泳主張:“金宗塤本部長與美國進行秘密交易,正欺騙所有國民。”同事,他還向政府提出了辭退金本部長的要求。

國家間進行協商時,難免會有不夠完美的因素。但是,從經濟、非經濟等方面來看,3年半以前簽訂的韓美FTA協商結果有利於雙方國家。兩國應當尊重“2007年協議精神”,儘早使FTA生效。

如果要落實協議,最好堅持原案。但是,因為美國國民強烈地認為FTA有利於韓國,所以也無法無視美國國民的情緒。但是,希望兩國尊重最初進行相互妥協時的精神與原則,見諒堅持原案並協調剩下的爭議點。如果美國過分抑制韓國,韓國也很難接受並進行審批。如此一來,最終不利於美國的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