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面對統一,需制定北指導部犯罪處罰法”

“面對統一,需制定北指導部犯罪處罰法”

Posted October. 05, 2010 06:43   

한국어

有主張稱,如果要在南北統一之後處罰朝鮮體制所實行的非法行為和主導此事的犯罪者們,需要事先準備“體制非法清算基本法”等法和制度。法務部和首爾大學統一和平研究所、Hanns Seidel財團4日在首爾大學教授會館共同舉辦的學術會議上,首爾大學法學教授李效元通過論文“德國統一過程上的體制非法清算和當時事件”發表了以上觀點。

李教授表示:“德國以法和制度為中心清算了東德的體制非法,對政治和社會經濟統合帶來了非常大的好處。朝鮮在非法行為方面比東德更嚴重,因此統一韓半島的清算工作要比德國更重要。”接著,李教授把朝鮮的“體制非法”行為分成:拷訊、殺人、強制收容等體制維持相關犯罪;KAL機爆炸事件等恐怖行為;6•25侵南等對南犯罪;為財產累計的高層腐敗行為等4種類型。李教授所提出的“體制非法”就是指“雖在體制內部不算犯罪,但因體制崩潰引起的體制轉換而被評價為非法的行為。”

他主張說:“需要構成體制非法清算基本法、體制非法清算委員會、體制非法犯罪調查委員會、體制非法受害者救濟委員會、朝鮮地域沒收土地處理委員會等特別機構。”

在當天的學術會議中,還有主張稱,李明博總統在8•15 光復節特赦上提出的“統一稅”還為時過早。Hanns Seidel財團韓國事務所長Bernhard Seliger在“準備韓國的統一財源:有必要制定統一稅嗎?”等內容的發表會上表示:“在統一的方法和時期不確定的情況下,統一稅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



劉成烈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