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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民錫最高委員因違反政治資金法被逮捕

Posted November. 25, 2008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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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特殊二部(部長尹甲根) 因違反政治資金法的嫌疑逮捕了民主黨的金民錫(44)最高委員。

上個月29日,檢察廳對金最高委員申請了逮捕令,過了26天的24日,才得到逮捕令。

負責批准逮捕令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金容祥審判官當天表示:“金民錫違反了政治資金法,因此有充分的理由進行相關調查,綜合他接收政治資金的原因、與提供者之間的關係、接受調查的態度等搜查紀錄和審問結果來看,他有可能毀滅所有的犯罪證據,因此,我批准逮捕令。”

根據檢方可知,在去年總統大選黨內競選和今年4月國會議員總選的時候,金最高委員從事業家文某和樸某手中得到4億7100萬韓元的非法政治資金。

文某給金最高委員匯的是美金,為了不超過國稅廳制定的2萬美金,通過個人帳戶和9個託名帳戶一次只匯1萬9000美金,一共匯了14次。



鄭元洙 李鍾植 needjung@donga.com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