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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不能因為金融危機推遲金融改革

Posted September. 23, 2008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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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員長全光宇表示,“通過規制改革擴大金融產業內部競爭和自由率”,同時按原計劃推進金融公共企業民營化。部分人主張因為美國金融危機,要中斷規制改革,而全委員長對此回答稱:“通過規制緩解發展金融產業競爭力”的政策沒有變化。可以說在目前金融市場面臨危機的情況下,政府給市場參與者們提出了判斷的依據。

給世界經濟帶來巨大衝擊的美國金融危機,給我們留下了“通過尖端金融技法提高收入”的方法並非萬能的教訓。全球性投資銀行(IB)們的紛紛倒閉證明: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疏忽金融公司內部的健全性及透明性的話,公司和市場都會走向沒落。金融業控制著諸多投資者資金,因此市場越大監督要更嚴密。

民主黨和部分市民團體因為主張重新考慮美國式金融方式,強化規制的主張。民主黨的智囊——民主政策研究院院長金孝錫要求稱:回到原點重新考慮政府正在推進的產業銀行民營化、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分離規制緩解、緩解出資總額限制、統一資本市場等金融先進化計畫。

強化金融公司的健全性監督和緩解金融產業的規制不是相互對立的概念。只要擴大規制緩解的純粹功能的同時,對危險要素進行徹底的監督和處罰就行。規制強化論的深處是不是隱藏著部分公共企業職員組合想要維持已取得權力的欲望?這可能會發展成重新讓政府控制金融的理論。

金融業是可以產生非常多的增值價值,創出就業機會的成長動力型產業。韓國金融落後於世界先進水準不是因為當局的監督不夠,而是因為限制金融公司自發性經營的過渡干涉及規制。為了彌補我國金融系統的脆弱性空缺,更要加速進行金融部門的規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