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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區行駛時,時速超過30Km將被罰款

Posted July. 18, 200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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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在住宅區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30km。而且排氣量不足50cc的小型二輪車也將施行報案義務化。

17日,政府同法務部、國土海洋部、員警廳等有關部門召開了國家交通安全政策審議委員會,並制定了以“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為內容的綜合施行計畫。施行日期將由有關部門商議決定。

綜合施行計畫的目標是,到2012年為止,每1萬台汽車使用者的傷亡人數從2007年的3.1名減少到1.2名。

政府為了步行者的安全,決定投入在住宅區汽車最高時速限制在30km的“生活道路時速管理系統(Zone 30)”。員警廳的有關人士說明,“適用物件是全國所有住宅區沒有中心線的兩旁道路。占36%的交通事故傷亡者是步行者,制定本措施就是為了保護這些步行者”。

與此同時,加強對事故發生時較高的致死率管理。至今為止,不包括在報案對象的不足50cc的二輪車也都要貼上號碼牌並義務性地參加保險。而且,原先只要有執照就可以駕駛的不足125cc的二輪車也要通過另外的考試專案才能駕駛。

同時,提高了對飲酒駕車的處罰程度。3次以上慣常地酒後駕車而被取消執照時,取得執照的限定期限從原先的2年延長至3年。而且,酒後駕駛處罰標準也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款,改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另外,對於公車、計程車、貨物車等實行義務性的貼上數碼運行記錄器的“黑匣子”。這是為了把它活用到分析事故原因和改善駕駛行為的方針。

政府的有關人士表示,“我國交通安全水準比起經合組織(OECD)加入國落後了20年的時間。因此,在今後的5年內,要以交通先進國的水準減少交通事故”。



薑慧聖 fineda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