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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狂的“江南大盜”…被害者沉默

Posted May. 27, 200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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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逮捕了一個專門橫行首爾江南地區的高級公寓和別墅並盜竊價值100億韓元金品的30多歲的盜竊犯。

不過大部分的受害者連報案也沒報。那些逃避舉報的受害者是誰,他們被搶的是什麼呢。這令人想起了1970∼1980年初期的“大盜趙世亨事件”。

首爾江南員警廳26日發表了,對8日逮捕的金某(39)進行的調查結果。

▽江南地區盜竊犯

根據警方瞭解,金某專門盜竊首爾江南地區的高級住宅。

2004年因為盜竊而被判入獄1年6個月的金某,2005年6月出獄。出獄13個月後,金某又開始了他的盜竊生活。

有6次盜竊前科的金某,2006年9月在江南區樸某(41)別墅裏盜竊了攝像機、戒指、項鏈等價值數百萬的金品。從那以後開始了他真正的盜竊生涯。

1月,金某通過窗臺窗戶進入了江南區三星洞的D公寓溫某家,包括2克拉鑽石的項鏈在內,他偷了價值一億韓元的金品。截止到上個月,他在江南地區進行了49次盜竊。

金某說:“江南的人富裕,因此在每一家都能取得巨額的收穫”。

金某主要盜竊的江南區論峴洞C別墅、淸潭洞D公寓、三星洞D公寓,房子就值數十億韓元,都是些高級的住宅公寓。

員警廳工作者說:“金某主要侵入了一樓住宅,有時候還侵入了1、2層住宅。至於2006年9月前是否進行過盜竊正在調查中”。

調查結果發現,金某每次進行盜竊需要5∼10分鐘,而且每家的收穫至少數千萬韓元以上。

▽一半以上的受害者沒有報案

金某盜竊的物品有現金、支票、貴金屬、名品表、美幣、歐幣等。不過受害者中一半以上沒有向員警廳報案。

員警廳工作者說:“至今金某進行的盜竊有49件,其中一半以上沒有向警方報案。因此一般的盜竊是根據金某的陳述、現場見證掌握的”。

他還說:“受害者的職業是大企業經營者、中小企業會長、藥師、明星等。自己被盜了相當數千萬的名品表、貴金屬和巨額資金卻不知情,真讓人難以相信”。就因為這些受害者沒有報案,金某才能在同一個公寓繼續進行盜竊。

▽盜竊行為背後的豪華生活

金某用盜竊的錢購買了超過一億韓元的寶馬車,還租了每月150萬韓元的公寓,與A女士(32)一起過豪華生活。

員警調查結果,金某給A女士購買了6000萬韓元的外國轎車,還給每月1000萬韓元的生活費。和A女士一起打高爾夫球,常常去海外旅行。

另一方面,為了防止被抓,他還把自己的盜竊行為偽裝成了生計型犯罪。

金某把自己的地址改為月40萬韓元的普通住宅,而且盜竊的數十億韓元資金分散存在家族的帳戶中。

員警廳工作者說:“金某瞭解,如果是生計型犯罪法院會輕判。因此故意另外準備了廉價的住宅”。員警廳沒收了金某保留的所有贓款。



韓相俊 always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