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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地域特區,3年內新增100個

Posted September. 29, 2007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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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政府以“地域均衡發展”為標準而開發的“地域特化發展特區”(地域特區)在三年內達到了100多處。

如此多的地域特區已經偏離了初期推崇的發展地域特色的宗旨,並且加大了其負作用。

還有批評認為:除了地域特區之外,同時促進企業都市,革新都市指定,行政中心複合都市等的發展是政府扶持了“全國性的投機化”。

28日,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權伍奎主持的“第13屆地域特區委員大會”中表示新增“慶北,永德,清鄫能量特區”等10個地域特區,並解除了原來的“全北,環州,葡萄酒產業特區”。

就此,政府指定的地域特區當日新增9個,共達到了96個。

地域特區是中央政府為了增強地方自治團體的特化產業的成長,而設立的寬鬆制度和國費支援制度。

地域特區是在2005年1月以全北,高昌郡,高昌覆盆子產業特區等6個地區被設定,此後每年以20~30個的速度猛增。

據財政部計算,政府為了培育這些特區,已支付或預支付的國家預算為7600億。特區事業以自主預算,國費支援,民間資本等促進。

政府除指定了96個地域特區外,還指定了10個革新都市,6個企業都市。

如此一來,有些團體有可能得到雙重甚至三重的重複支援費用,為此各大輿論媒體批評這是在總統選舉之前的“拉攏民心戰術”。

另一方面,建設交通部表示更改了企業都市的最小開發面積,由現行的330萬平方米改為了165萬平方米。

最近國家均型發展委員會表示:對於發展緩慢的59個市郡區定為“落後地區”,並將此地區的中小企業法人稅設為原來的70%。

專家認為:如此的政策有可能致使地域開發混亂,地價暴跌,首都圈地域差別等引起國家競爭力弱化的負作用更加惡化。

如果這種趨勢繼續下去,有可能除了大都市之外,全國大部分地區會被設定為地域特區,企業都市,革新都市等。



俞載東 申致泳 jarrett@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