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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企業主金某被疑得到54億特惠保證

Posted August. 30, 2007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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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前總統禮賓秘書官鄭允宰的介紹,以1億韓元賄賂國稅廳局長鄭常昆的釜山建設企業主金某(42),現被疑為從金融部門取得巨額貸款,在受政府捐贈公共基金保證的過程中得到了特惠。

上個月17日,金某以虛假檔受到政府捐贈公共基金的技術信用保證基金(技術信保)和信用保證基金(信保)後,從金融機關那裡得到了60余億韓元的貸款,並用在了個人的用途上,因而涉嫌詐騙,被釜山地檢拘留。

據檢察部門的瞭解,金某在2003年4月,向實際所有者J建設和H土建公司收購合同等,得到貸款所需的檔,從技術信保釜山西面支行和信保釜山支行那裡,各騙得了41億2000萬韓元和12億9300萬韓元的保證。

金某還被指控以這種方式得到保證後,從金融機關那裡得到了60億元的非法貸款,並用在了個人用途上。因此造成了這兩個建設公司停業,給技術信保和信保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對此,信保的相關人士透露說:“年銷售額達到50億~60億韓元,就能得到保證。而我記得,當時H土建的銷售額已達到了200億韓元。”

但是,釜山某建設企業相關者則反駁到:“H土建的年銷售額不可能達到200億韓元。可能在取得保證的過程中,得到了特殊待遇。”

金某在受到調查的6月間,還了一部分貸款,之後還在被捕複審的前一天即上個月26日,還清了所有貸款後,於27日被釋放。

當時,裁判部門以:“因金某已還清損失的全額,再加上受害者們也希望金某繼續做事”為由,以3000萬韓元保證金的擔保決定釋放他。

但是,因金某還涉嫌和釜山蓮山洞公寓再開發相關,制定了虛假土地買賣合同,貪污380余億韓元,因此逮捕令中以“事關重大,貪污金額巨大”說明了逮捕原因。

一方面,調查鄭局長受賄事件的釜山地檢也在當天,對鄭前秘書官的調查必要性相關問題表明:“因事件已經被起訴過,鄭前秘書官也沒有受賄的嫌疑,因此暫時沒有調查計畫”的態度。

大檢查院相關者也以“這是釜山地檢自己處理的問題,因已經起訴正展開審判,所以對這一案件,等於調查已經結束了”來表明不想再擴大調查的立場。



尹熙覺 tot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