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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人保企業終於迎來上市機會 政府這次不能再半途而廢

[社論] 人保企業終於迎來上市機會 政府這次不能再半途而廢

Posted April. 28, 2007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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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金融監督委員會批准了上市規定修訂案,使人壽保險公司可以挂牌上市。這樣,人保企業便可以通過上市增加資本,提高財務健全性,推進大型化與全球化。外國大型人保公司在虧損情況下上市後,具備了相當的規模與增長力,通過事業結構調整與經營多元化,獲得了鉅額利益。

國內金融界已經迎來無限競爭時代。如果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生效,國家之間的界限將逐漸變得模糊,如果已經呈交到國會的《資本市場整合法案》獲得通過,國內金融圈之間的壁壘會大幅降低。對人保企業而言,從此可以擴充資本,與銀行、證券企業、外國人保企業進行競爭。

人保企業上市問題早在1989年就已被提上議事日程,但一直以來政府當局者被市民團體和政治圈的反對及無理要求所束縛,前後三次保留了對該問題的討論。如今,圍繞這個問題的爭論時隔18 年終於宣告結束,其中金融監督委員長尹增鉉功不可沒。尹增鉉說:“人保企業未能上市,歸咎於政府。應該按照法律和原則處理這個問題。”人保企業上市諮詢委員會年初得出的結論是“國內人保企業是股份公司,需要對投保者分配上市帶來的差額利益”,並規定了“投保者紅利”分配問題。而尹增鉉從人保企業的社會責任角度出發,讓人保企業承諾在未來20年內捐出1.5萬億韓元公益基金。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政府並未得到所有人的同意。有人指出公益基金數額過少。主張爲投保者分紅的一些市民團體,以濫用職權嫌疑將尹增鉉和上市諮詢委員會委員長羅東敏告到檢察機關。一些國會議員也已經將關於爲投保者分配上市差額利益的保險法修訂案呈交到國會。

雖然存在這些障礙因素,但人保企業的上市問題不能因此而再度被擱置。而人保企業也不應將上市當作營業手段。如果人保企業不能從“小規模個體商戶水平壯大爲全球性企業”,必將喪失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