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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細胞克隆胚胎研究可在限制範圍內進行

Posted March. 24, 20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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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爾大學教授黃禹錫的論文造假風波發生以後一度被中斷的體細胞克隆胚胎研究今後可以在限制範圍內進行。

國家生命倫理審議委員會23日在首爾中區太平路韓國新聞中心舉行2007年度的首次會議,對體細胞克隆胚胎研究的《限制性許可案》和《限時性禁止案》進行了表決,結果以13名參加人員中12人贊成的結果通過了《限制性許可案》。

《限制性許可案》將用於克隆胚胎研究的卵子限定爲,進行體外受精時因無法受精而準備丟棄的卵子或在摘除的卵巢(因即病等原因摘除的卵巢)中提取的“殘餘卵子”。

國家生命倫理審議委員會由14名民間委託委員(7名生命倫理界人士,7名科學界人士)和7名政府方直接上任的委員組成。生命倫理界的7名委員全都沒有參加此次表決。主張《限時性禁止案》的生命倫理界一直主張說,應該經過充分的動物研究(在動物卵子內進行動物體細胞核移植的研究),評價有效性,並通過受精卵胚胎幹細胞研究積累基礎技術以後,再允許進行克隆胚胎研究。

委員會方面強行進行了表決,將重心偏向了科學界的現實論。科學界一直主張說,因爲黃禹錫教授風波,國內的幹細胞研究全面荒廢了一年以上,從而使幹細胞産業退步,不能對這個事實置之不理。對於在一定範圍內允許進行研究的最終結論,幹細胞研究人員非常歡迎。

從體細胞克隆胚胎內提取的胚胎幹細胞具有分化成人體所有細胞的能力,因此可以利用到疑難病症的治療或新藥開發等方面。因此,世界各國正展開激烈的競爭,意圖將胚胎幹細胞研究作爲國家增長動力。

但是,也有人提出意見說,此次決定表面上看是允許,但實際上無異於禁止。

卵子離開人體後,在不受精狀態下只能存活2~3天。在不孕症的治療中,提取卵子後確認是否受精至少需要一天以上的時間。濟州大學幹細胞研究中心教授朴世必說:“受精失敗的卵子大部分已經死亡。”

車醫院幹細胞治療研究所所長鄭炯敏也表示:“大部分摘除的卵巢都來自患有重病或五六十歲以上閉經女性。這種卵巢內可能沒有卵子,或者即使有卵子,也存在染色體變異等問題。”

目前,美國、英國、西班牙、中國等四個國家正式允許進行體細胞克隆胚胎研究,七個研究機構(美國三個、英國兩個、西班牙一個、中國一個)正展開競爭。

鄭炯敏表示:“在這些國家裏,存在有關卵子捐贈過程和研究透明性等方面的規定,但不限制研究中使用的卵子本身。只有允許在研究中使用通過合法程式捐贈的健康卵子,研究才能真正蓬勃發展。”



李維鍾 林素亨 pen@donga.com sohy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