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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攻臺灣 美國可能發動核攻擊

Posted September. 01, 2006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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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種“美-中紛爭”版本

①版本A=是中國特種部隊入侵臺灣的低強度紛爭版本。數目不清的特種部隊兵力(據推測大約爲100∼1000人)得到在臺灣秘密活動的中國軍事情報組織的幫助,乘小型快艇和潛水艇、直升飛機潛入臺灣。這些人的目標不僅是政界和軍方領導層,還有發電所和交通樞紐、預警雷達,指揮、控制尖端設施等。他們的目的是,“蠶食”臺灣政府的基礎,助長臺灣人的恐慌和不安。也有可能是爲了給中國軍方的大規模後續進攻開路。

②版本B=是假設中國和日本偶發性衝突的版本。中國以保護領土主權紛爭地區——東中國海的釣魚島附近天然氣田鑽探工作的名義,部署驅逐艦和潛水艇,支援艦艇。爲了應對這一情況,日本緊急部署P-3巡邏機和宙斯盾艦、F-15戰鬥機。在夜間,隨著中國潛水艇和日本驅逐艦發生衝突,給雙方帶來相當大的損失。日本軍方爲了救助嚴重破損的中國驅逐艦而接近,但中國將此看作是敵對行爲。中國發射2枚對艦導彈,被日本宙斯盾艦中途截擊掉。雙方海軍即刻進入對峙狀態。最終,潛水艇沈沒,兩國準備增派軍事力量。日本駐華盛頓大使要求與美國總統會談。

③版本C=是假設中國對臺灣展開全面進攻的最糟糕的版本。中國進攻臺灣,全面投入陸海空聯合戰鬥力量。中國軍部爲了阻止美國或其他國家的軍事介入,打算盡可能迅速解決問題。

④版本D=是臺灣對中國展開先發性進攻的版本。在中國實施陸海空聯合訓練之後,臺灣認爲中國的全面進攻已經臨近,率先進攻臺灣海峽的中國軍。臺灣開始向中國南部的港口和機場、導彈基地展開空中轟炸和導彈攻擊,還攻擊中國領海內的艦艇。臺灣特種部隊給中國潛水艇帶來嚴重的損傷。

○ 美國的應對?

這四種版本,全都假設了美國不論以何種形式,都將被捲入地區紛爭的狀況。因爲與日本在1951年簽署《美日相互防衛條約》,美日是同盟關係,而與臺灣在1979年制定《臺灣關係法(TRA)》,承諾要保護臺灣。

但是作爲美國來說,很難迅速應對在地理位置較遠的地方發生的紛爭。尤其是因爲伊拉克戰爭,目前的餘力也不太多。而如果匆忙使用核武器或投入過度的軍事力量,不知道會帶來什麽反效果。

因此,報告書分爲紛爭前抑制(deterrence)、紛爭初期危機(crisis stability)、紛爭達到高潮的戰爭(warfighting)、戰爭結束(war termination)4個階段,只從多個角度,分析出了有可能採取的應對程式和其優缺點。

○ 根據各版本的應對

報告書中,作爲美國相對可以較容易應對的版本,選擇了中-日間發生偶發性衝突的狀況(版本B)。在初期階段,盡可能推遲美軍的軍事介入,給兩國提供在外交上解決的時間,並預測,一旦在軍事上介入,將會輕易壓制中國軍方。但是不讓危機狀況全面擴散是最大的問題。

報告書將中國進攻臺灣(版本C)的版本,設定爲不排除核攻擊的最糟糕的狀況。報告書認爲,如果用核武器攻擊中國的主要目標,將能夠迅速結束戰爭。但是擔憂核戰爭所引發的政治上的風波。另外還指出,當投入常規戰鬥力時,需要克服在戰後需要長期駐紮在臺灣的危險。

對於中國特種部隊入侵臺灣(版本A)一樣的低強度紛爭的情況,報告書預測說,對於美國來說,介入與否本身將成爲一大難題。在初期階段,可以對監視及情報作戰提供幫助,但一旦介入,就要展開像伊拉克戰爭一樣的巷戰,再加上也將很難獲得迅速的勝利。

臺灣先發性進攻中國(版本D)同樣是不容易應對的版本。因爲是場在中國和臺灣沒有分出勝負之前,兩國都將不會放棄的戰爭。報告書預測說,迅速投入大規模應對兵力,雖然不知道能否保障臺灣的勝利,但很難承擔長期駐紮費用,而且戰後也將出現持續不穩定的局面。



李哲熙 klim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