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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流通院院長借高利貸用作運營經費

Posted August. 17, 2006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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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觀光部下屬機關報紙流通院的院長姜琪錫沒有遵守規定,以運營經費的名義借高利貸的事實被揭發。▶相關報道見A4版

用政府預算等運營的政府下屬機關負責人爲了運營機關而借高利貸是史無前例的事情,預計將掀起不小的波瀾。

16日,總統民政首席秘書官全海澈在發表就前文化觀光部次官劉震龍的撤換相關的調查結果的時候表示:“據瞭解,報紙流通院院長姜琪錫在今年5月借私人高利貸,來用作運營經費等,運營持續癱瘓。”

青瓦台表示,據調查,由於今年策定給報紙流通院的預算100億韓元中,有90多億韓元的交付 被拖延了數月之久,從而導致業務的執行受阻之後,姜琪錫院長才作出了這樣的事情。

管理政府下屬機關的企劃預算處的當局者表示:“政府下屬機關必須遵守‘收入對付支出原則’,預計他是違反了這樣的規定。這樣的事情是史無前例的事情。”

企劃預算處的公共革新總部負責人裴國煥在拒絕給出具體評論的情況下,表示:“用常識來判斷一下吧。”

有人指出,姜琪錫院長借貸高利貸的行爲還違反了報紙流通院的制定條款。

報紙流通院制定條款第15條上規定,“資金的借貸及財産的取得等相關的事項”必須要經過理事會的表決。

對此,姜琪錫院長與本報記者會面表示:“並不是高利貸,而是向做生意的熟人和親戚等共2人分別借1億韓元,共借了2億韓元,來用作事業費之後,在6月中旬因預算被執行而全部償還。”並稱:“作爲處於預算沒有被執行的狀況中的首席執行官(CEO)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選擇。”

對於預算的執行被延遲的理由,預算處政策宣傳管理室室長申喆湜表示:“報紙流通院的預算作爲一種‘附帶條件的出資’,只有在事業計劃樹立明確的時候,才會執行。”並稱:“如果已經執行,就是不適當的預算執行,也有可能無法進行第二年的預算分配。”

亞洲大學教授玄鎮權(經濟學)表示:“政府下屬機關負責人借錢與尋常百姓借錢是兩種性質。公共部門應該比民間運營地更加透明,但卻發生這樣的事情,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