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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媒體人協會:門戶網站應在年內成爲《新聞法》適用物件

自由媒體人協會:門戶網站應在年內成爲《新聞法》適用物件

Posted June. 30, 2006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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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對門戶網站的監視爲目標而活動的“自由媒體人聯合會”29日在首爾西大門區新村洞的延世大學東門會館舉行“旨在防止門戶網站濫用權力的立法討論會”稱:“門戶網站的新聞服務通過變更報道題目或刻畫特定報道等,對形成輿論産生很大的影響,因此應在年內通過修正《新聞法》,牽制上述做法。”

自由媒體人協會會長梁榮泰(音)通過主題發言表示:“到了全面進行大選活動的明年,事實上不可能牽制門戶網站形成輿論。目前,特定意見被門戶網站僞裝成輿論,而今年是用法律來杜絕這一狀況的最後一次機會。”

《獨立新聞》代表申慧植(音)指出:“在5·31地方選舉中,發生‘大國家党前任代表朴槿惠遭襲事件’時,主要媒體都紛紛報道恐怖事件的嚴重性,但門戶網站卻作爲主要報道,上傳了‘犯人池某的精神狀態令人懷疑’或‘也瞄準了執政黨代表’等解釋性報道,試圖影響人們對主流媒體報道的信任。”

申慧植還強調:“儘管門戶網站強調‘只是流通媒體制作的報道’,但通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門戶網站隨意編輯特定報道,代言特定集團的利益的事實。”

“Runasia.net”代表卞熙在(音)通過主題發言表示:“如果考慮《新聞法》規定,把報紙50%以上的篇幅,應以報道來填補,主要畫面的80%都以廣告和收益性欄目沾滿的門戶網站正在進行非常嚴重的不公平交易行爲。”

卞熙在說:“把發揮媒體影響力的門戶網站納入《新聞法》框架內的要求並不只是爲了‘限制’,而是爲了向其賦予對社會影響力的責任。”



金栽瑩 jay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