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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費需要3年月薪 無錢火化夜裏私埋

Posted January. 26, 2006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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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吳某因病無法外出,但是爲了活下去竭盡全力。但是,就在幾天前,妻子放棄了飲食,最後離開人世。這和自殺沒有什麽不同。

不久前,交了女朋友的兒子說:“媽媽,女朋友到家裏來的時候,請你到別的房間吧。”這一句話對吳某造成了衝擊。所幸吳某可以被埋在地下。儘管沒有墓碑,也沒有墳頭。但是丈夫崔某卻違背了黨的方針。

去年黨內表示,在城市周邊一棵樹都沒有的山上,只佈滿了墳墓,因此下達了無條件火葬的指示。平壤從2004年開始實施。

2002年下達的方針是削平墳頭,最大限度壓縮墓碑。但是,僅時隔三年再次做出不可埋葬的指示。清津市原來的一家火葬場開始重新啓動。費用爲9萬元朝幣(約30美元)。沒有骨灰堂,骨灰裝在罎子裏,交給家屬帶走。過了一段時間,清津市內出現人心惶惶的傳聞。

“一次火葬3個人。”“某家的罎子裏爬出了蟲子。”

老人們歎著氣說:“真是死不逢時。兒啊,我想死後埋身土中。”

當然,也不是沒有辦法。目前火葬制度只在大城市裏實行。

只要租車到農村埋葬就行了。但是,相當於從首爾到水原的車程就需要支付10萬元朝幣以上的車費,而勞動者的平均月薪爲2000∼3000元朝幣。因此,大多數人在清明或中秋等掃墓時節也無法前去拜祭。

也有人採取賄賂林業保護院,在臨近山上埋葬的方法,但崔某沒有錢。崔某做生意賺的錢和女兒的月薪2000元(約0.7美元),再加上配給,也只能過一天算一天。他們選擇趁夜偷偷埋葬。



zsh7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