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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分行長參與非法外匯交易

Posted June. 27, 2005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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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警方日前拘捕了非法滯留日本的韓國人爲物件介紹進行高達166億韓元非法外匯交易的現職銀行分行長。

在3年時間裏,委託這些人進行非法外匯交易的韓國人多達6226人。

▽調查結果=首爾地方警察廳外事科26日稱,以通過國內銀行借名賬戶實施166億韓元非法外匯交易的嫌疑(違反《外匯交易法》)對A銀行分行行長金某(49歲)等前、現職6名銀行人員採取了不拘捕立案。

警方還以相同的嫌疑對委託他們進行非法外匯交易的122名非法滯留于日本的韓國人採取了不拘捕立案措施。

從2002年5月開始至去年年末爲止,這些韓國人通過在日本經營飯店的外匯仲介人樸某(34歲)開設的7個借名賬戶進行了非法外匯交易。

金某在內的前、現職銀行人員受到朴某委託管理借名賬戶的要求,出售樸某從日本彙過來的外匯換成韓元之後又再次彙到樸某國內的賬戶。

樸某通過網上銀行將這筆錢彙入委託人指定的賬戶之後收取相關費用。警方認爲非法外匯匯款收取的費用是匯款額的3~10%。

朴某的“主要顧客”是不能進行正常金融交易的非法滯留日本的韓國人。還有從日本收取出口貨款的時候爲了避開稅金而利用樸某賬戶的出口行業人員。

日本對正在日本滯留的樸某申請了拘捕令,並委託日本國際刑警進行聯合調查。

▽銀行職員道德意識鬆懈=此次外匯非法交易的最大特點是銀行職員有組織地介入到案件當中。

當初,樸某委託A銀行的另一個分行行長金某(49歲)管理借名賬戶。但是該行長因貸款腐敗拘捕之後委託此次被揭發的金某管理賬戶。

金某製作借名賬戶存款人名義的印章之後負責進行了外匯出售、兌換、匯款等大部分外匯交易。

據《關於特定金融交易情報報告及利用等法律》金融行業從業人員如果懷疑非法資金交易應該立即上報財政經濟部下設金融情報分析院。

銀行職員不僅沒有上報非法外匯交易,而且在匯兌時適用優惠匯率幫助樸某獲得了更多的兌換利益。

金某等在警方調查中主張:“爲提高外匯交易業績而進行了非法外匯交易,並沒有收受任何貴重物品。”

警方有關人士稱:“銀行職員直接管理借名賬戶,明知是非法外匯交易事實,仍採取了所有的方便措施,這不能簡單地認爲是爲提高業績的行爲。如果拘捕主犯朴某,將能揪出更多涉案人員。”



李宰明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