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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監考無對策,只加強對考生的處罰

教育部對監考無對策,只加強對考生的處罰

Posted February. 28, 200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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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從今年開始,在高考中如果發現有作弊行爲,將取消相關考試課目的成績,並在兩年內限制其參加考試。

對考場樓道監考官將提供攜帶型金屬探測器,並爲各考場安排一台電波探測器。

教育人力資源部於28日制定了上述“防止高考行爲綜合對策”(試行案)。該方案經徵求意見後,將納入3月份的“高考具體試行計劃”,並從11月23日舉行的2006年度高考開始適用。

▽加強對作弊行爲的處罰=目前,對於有高考作弊行爲者,只取消相關考試課目的成績。但從2006年高考開始,對有組織、計劃性的作弊者,不僅取消相關課目的成績,而且取消下一年的應試資格。對於威脅其他考生透露答案的行爲也適用該處罰規則。因作弊受到處分的考生,如果再犯作弊行爲不僅取消相關課目成績,而且在今後兩年內不得參加高考。

▽加強監考力度=教育部決定把目前十個考場才有一名的樓道考官,增加爲兩名,並發放一台金屬探測器。這是爲了防止通過手機進行作弊行爲。如果不配合考官的調查,也將視爲作弊行爲。

教育部還計劃爲每個考場安排一台攜帶型電波探測器,如果感應到電波,就利用金屬探測器進行檢查。但對電波探測器,決定先試用,然後再決定是否擴大其使用範圍。

同時決定,將每個考場的考生人數從原來的32人減少到28人,同時擴大中學考場使用範圍,並委任更多的中學教師當監考官。

▽嚴加防止替考行爲的發生=爲防止出現替考現象,教育部計劃把報考志願書的照片擴大爲護照用照片,並在答卷上留出筆迹確認欄,使考生親手寫入詩句或格言,在必要時進行筆迹鑒定。

教育部決定,在高考招生工作結束之後,由市、道教育廳把錄取生的報考志願書交給大學,再次確認是否爲本人,並與其他招生資料一起至少保管4年。

同時決定,在教育部和市、道教育廳設立“高考作弊行爲舉報中心”,接受作弊行爲相關舉報,並從高考前一個月開始與警方等有關部門聯合組成特別工作組,共用相關舉報,共同進行應對。

▽不足和存在的問題=上述方案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依靠考官的能力和決心對高考作弊行爲進行舉報,但幾乎沒有針對考官制定的對策。教育部只是決定通過把正、副考官制度變更爲第一考官和第二考官制度,對作用和責任進行分配。

在去年出現高考作弊行爲時也是,雖然事先沒有考官舉報,但也未追問過責任。

在考試時間,停止提供短信服務或推遲發送的方案,有可能引起通信混亂。另外,如果法律上規定保管文字資訊,將有可能侵犯隱私。因此上述兩個方案都沒有被採納。

對每個考場設立金屬探測檢查台的問題也因爲把所有考生看作潛在的作弊行爲者,同時浪費預算和時間等原因,沒能被納入最終方案。



洪性哲 sung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