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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在庸名下的資金中73億韓元來源於全鬥煥的秘密資金

全在庸名下的資金中73億韓元來源於全鬥煥的秘密資金

Posted July. 30, 20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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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調查,前總統全鬥煥次子全在庸管理的167億韓元(相當於市價119億韓元左右)國民住宅債券中,買進相當於73億韓元(相當於市價65億韓元)債券的資金來源于全鬥煥的秘密資金。

 

漢城中央地法刑事合議26部(部長審判員金紋奭)於30日對因未交納71億韓元贈與稅被拘留起訴的全在庸做出了判決。判決內容爲,由於全在庸在得到用全鬥煥73億韓元秘密資金購買的債券後並未交納贈與稅,判入獄2年6個月並處以33億韓元的罰款。

但是,法庭因爲沒有證據而無法證明167億韓元債券中剩餘的94億韓元是從全鬥煥或其外公李圭東贈與的事實,對此宣判無罪。

法庭表示,購買債券的73億韓元資金來源于全鬥煥曾管理的賬戶,被告從1988年開始2年內只投入20億韓元購買債券,根本不可能增值到120億韓元,從這一點看這一部分資金應該是來源於全鬥煥。

法庭還補充稱,雖然被告和其舅舅一致表示資金來源于被告的結婚慶典費,但這沒有確切的證據,而且也沒能解釋這筆錢爲什麽會在全鬥煥的賬戶裏。

法庭解釋稱,對全鬥煥下達的2205億韓元罰款處罰目前只執行了極少部分。從這一情況來看,被告將用全鬥煥秘密資金的一部分購買的債券隱藏起來的可能性很大,除這次的罰款之外,稅務當局也將追繳相應的贈與稅。

全在庸因涉嫌於2000年12月份從李圭東處得到相當於169億韓元的債券後未交納71億韓元的贈與稅,2月份被拘留起訴,5月份被判處入獄5年以及罰款150億韓元。檢察機關在裁判過程中指出167億韓元債券中73億韓元來源於全鬥煥的賬戶,由於法院要求修改訴訟狀,資産贈與人欄裏除了李圭東以外又追加了全鬥煥。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