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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特檢候選人能否勝任?

Posted March. 25, 200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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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調查事件中,無論是組織、情報、經驗、技術都比特別檢察官有優勢,但卻把調查任務交給特別檢察官的理由很明確。那就是爲了在查明全國性疑惑事件的真相中體現調查的公正性和客觀性。當然特檢應該是與事件當事人無任何人際關係、親屬關係以及利害關係的完全中立的人。

從這一點考慮,大韓律師協會所推薦的2名對北秘密匯款事件特檢候選人律師,在與作爲法律界人士的能力和信譽無關的情況下,其是否爲最佳人選質的質疑。事件發生當時其中1人曾是起到“匯款窗口”作用的現代商船的主債權銀行外換銀行的社外理事,而另外1人是現代證券的社外理事,所以即使他們非常公正客觀地進行了調查,國民也有可能很難相信其結果。

其中1人還有更嚴重的不適合的原因,那就是他與有可能成爲調查物件的前任總統金大中的內侄在同一所法律事務所工作。這一事件的政治問題嚴重到從去年總統選舉開始已成爲爭論的焦點,但推薦這種人的做法令人費解。

雖然該事件牽涉到從政府、大企業、銀行乃至北韓,但與以往的特檢調查不同,必須從頭開始著手調查,因此考慮到該調查的難度,多數人都對該事件的特檢“退避三舍”,所以可以理解在選擇人選上絞盡腦汁的大韓律師協會的苦衷。但難以理解的是居然忽略了僅看法律界名冊就可以確定的曾任過社外理事的經歷,如果這是明知故犯,那麽只能認爲對現實狀況缺乏認識。

雖然律師協會依然表示“重要的是素質和人品”並表明不會撤回推薦的立場,但是有違特檢的基本宗旨的此次人選有可能使律師協會的公共信譽蒙上陰影,所以值得三思。或者希望被推薦的兩名律師根據訴訟法的回避精神主動退出候選人。否則將會引發“律師協會在幫助免罪特檢”等疑惑。如果以這種方式展開特檢調查,那麽特檢的必要性同樣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