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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代號“國大黑體”

Posted May. 25, 2017 07:17   

Updated May. 25, 201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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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在押犯都不叫名字,而被叫以“收容號碼”。雖然有點兒像把他們當作“透明人”,但實際上更大程度上是爲了關照不想暴露個人情況的犯人。從1999年5月起,根據憲法法院的違憲裁決,未判決犯可以身穿便服出庭。犯人佩戴丙烯標牌出庭,也是從那時起。老弱者和女性囚犯,可以不用繩捆綁。正因如此,樸槿惠前總統、前總統秘書室長樸淇春和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镕不同,並沒有用繩捆綁。

▷樸槿惠前總統23日參加2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行的幹政事件庭審,左胸口也佩有圓形的標牌。上面是“國大黑體 首爾(拘)503”的縮略語,其中隱藏著只有拘留所管教人員才了解的在押犯核心信息。被稱爲共犯符號的“國(幹預國政)大(大企業)黑(黑名單)體(體育)”標注的是在押犯的主要犯罪嫌疑。男性用黑色書寫,女性則是紅色字體。“首爾(拘)”和“503”則是收容場所和收監號碼。

 ▷要求在押犯人佩戴包含個人信息的標牌,是爲了對犯人進行有效的戒護。這是爲了不給犯人在拘留所內運動、見面或者前往出庭時,利用迎面相遇的機會串通口供。2012年7月因涉嫌收受不法資金而被關押的前議員李相得,對有著3000多名犯人的首爾拘留所裏共犯們沒有一次能夠利用出庭、運動、見面的機會見面感到歎服。共犯符號不能爲外人所知,就連在押犯之間也不能互相知道。首爾拘留所正在積極研究更換幹預國政案的共犯符號。

 ▷雖然這是第一次有總統因幹政事件遭到罷免和入獄,但前總統像一名雜囚一樣佩戴標牌出庭的樣子,令國民感到難過。雖然首爾拘留所也想了不少辦法,但如果摘下標牌再出庭,恐怕會有特別關照的爭議。從法不阿貴的角度出發,完全可以理解。那麽,我不太清楚,未判決囚犯從護送車裏下來或者面對普通公民的時候,能不能允許不佩戴標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