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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金錢才僞造美術作品?僅僅是爲了欺騙專家而已

爲了金錢才僞造美術作品?僅僅是爲了欺騙專家而已

Posted February. 18, 2017 07:09   

Updated February. 18, 2017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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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藝術是從模仿開始的。學生在臨摹老師作品的過程中學到了東西。精密分析普拉多美術館的“蒙娜麗莎”擬作後發現有修改過好幾次的底稿。如果是一次性臨摹完成的真品的構圖,就不會這樣的底稿。這也是萊昂納多•達芬奇的實習生或助手在完成之前看完底稿畫抄襲的畫作的證據。在文藝複興時代,實習生和助手們一起在工坊吃飯睡覺,並一起制作老師的作品。可見這並不是詐騙。

 赝品是臨摹特定的作品把改成真正的作品的樣子。當然其實力和技術也絕對不一般。能成爲依據的古文書也會被制作成假的嵌入其中。

 是因爲金錢才僞造美術品的嗎? 美術犯罪領域的專家作者分析稱,刺激僞造犯(做出僞造行爲的)更多的是“報複心理”而不是金錢。僞造犯們大部分都是爲了向不認可自己作品的美術界報複、以及證明自己的實力而進行僞造的。通過欺騙專家來滿足他們的欲望。

 亨利庫斯-安托尼烏斯-範•梅海倫(1889~1947年)就是如此。沒有得到好的評價和觀衆的關注的他開始僞造荷蘭畫家弗美爾的作品。他的意圖是通過制作賣弄手藝的赝品來揭幕批評家的無知。實際上,17世紀荷蘭繪畫的權威布雷德休斯在看過梅海倫的赝品後曾評價道,“從弗美爾初期美術中消失的偉大的作品。”梅海倫的僞造行徑是在稀裏糊塗的情況下被發現的。梅海倫以把弗美爾的《基督和奸婦》賣給納粹的首領赫爾曼•戈林的嫌疑被起訴。爲了避免被判處死刑,梅海倫不得不展開辯論,聲稱是自己僞造的。

 最重要的是,爲了抑制赝品這一重大犯罪行爲,作者主張表示,首先購買者應該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且必須要設立無作品銷售和利益關系的專業出處調查員制度。即使知道是赝品但仍對赝品充滿好奇心、重要看待的大衆的認識助長了赝品之風。



金志映 kimj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