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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被判有罪”……应结束陈旧的惯例和“掸灰尘”式定罪,面向未来

“李明博被判有罪”……应结束陈旧的惯例和“掸灰尘”式定罪,面向未来

Posted October. 30, 2020 07:20   

Updated October. 30, 20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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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昨天在前总统李明博的上诉审中认定其受贿和贪污等嫌疑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自2017年12月检方开始调查以来,历经近3年时间,司法部最终做出了判决。继前总统朴槿惠因亲信干政事件被弹劾并被拘留后,文在寅总统乘着清除积弊之风上台后,检察机关的调查立即转向了李明博。在被认为是现政权友好势力的“参与联盟”和“民辩”声称“汽车零部件企业DAS的实际所有人是前总统李明博”并递交告发状后,正式展开了调查。

李明博前总统的主要嫌疑是涉嫌贪污从2007年总统选举开始引发实际所有者争议的DAS资金,以及在任总统期间让三星代缴DAS在美国的诉讼费89亿韩元。与在任期间因干政事件被起诉的朴槿惠前总统不同,检方将李明博前总统就任前的DAS事件全部抖搂出来,以16项嫌疑进行了起诉,最终判定9项罪名成立。这就是为什么李明博前总统方面提出抗辩、认为“这是企图彻底摧毁保守势力的政治报复调查”的原因。

虽然朴槿惠前总统的审判因大法院二次上诉审理而未能结束,但可以认为,由于李明博前总统有罪,现政府上台后进行的清算过去和定罪事实上已经结束。文在寅政府在任期还剩1年零6个月的任期中,应该结束清算和定罪的历史,为走向新的未来和团结的历史而做出最大的努力。

虽然纠正过去错误的惯行和积弊理所应当,但不能给所有的案件都套上清算和定罪的框架。如果政府政策和想法不同,就给改革反对势力打上烙印、分帮结派,这都成了家常便饭,在公职社会还在戴上积弊的帽子。以“要进行检察机关改革”为由,法务部长滥用人事权和监察权,从而卷入阻止“活着的权力调查”的争议,这就是目前的实际情况。因此,才会有人说,埋头于清除陋习,结果又导致新的积弊如山。

看着李明博前总统和朴槿惠前总统被拘留并接受审判的过程,国民们何时才能看到卸任后以“我的邻居”的身份和平相处的前任总统?治愈清算和定罪期间产生的矛盾和伤口,也是现政府应该做的事情。至少要放下铺路石,才能报答国民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