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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朝鲜炸毁联络办公室,应向韩国政府赔偿446亿韩元”

韩国法院:“朝鲜炸毁联络办公室,应向韩国政府赔偿446亿韩元”

Posted September. 17, 2026 08:32   

Updated September. 17, 2026 08:32


韩国一法院16日作出判决,要求朝鲜就2020年单方面炸毁根据“4·27板门店宣言”设立的开城韩朝共同联络办公室,向韩国政府赔偿446亿余韩元。这是韩国政府首次在针对朝鲜当局提起的诉讼中胜诉,但有观点认为,实际从朝鲜获得赔偿款的可能性很小。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6庭(审判长金亨哲)16日就韩国政府针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起的诉讼作出韩国政府胜诉的判决。韩国政府在诉讼中要求朝方“赔偿因炸毁韩朝共同联络办公室造成的446亿韩元财产损失”。法院判令朝鲜支付韩国政府请求的446.26410722亿韩元全部款项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这是韩方起诉3年零3个月后得出的首个结论。由于朝方不可能提出上诉,此次判决预计将就此确定。不过,韩国政府获得赔偿款和诉讼费用的可能性并不大。

韩朝共同联络办公室根据2018年时任韩国总统文在寅和朝鲜国务委员长金正恩发表的“4·27板门店宣言”,在开城工业园区设立。该办公室由2007年投入177亿韩元以上税款建成的韩朝交流合作协议事务所大楼改造而成,这座建筑还被列入韩国政府“国有财产”目录。

在朝美谈判空手而归的“河内无协议”第二年即2020年的6月16日,朝鲜以“脱北者”团体向朝散发传单等为由,炸毁了位于开城工业园区的联络办公室。在此过程中,相邻的综合支援中心也受到损坏。

对此,尹锡悦政府时期的统一部于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将消灭前的2023年6月提起此次诉讼,称这是“严重侵害韩国政府所有权的行为,也是从根本上破坏为实现和平统一而形成的韩朝互信的违宪挑衅行为”。统一部当时估算,联络办公室办公楼损失额为102.5亿韩元,综合支援中心损失额为344.5亿韩元。

由于现实中难以向朝鲜送达诉讼文件,一度停滞的审理经过公告送达后,今年1月举行首次庭审。公告送达是法院将诉讼文件刊登在政府公报等处后,视为文件已经送达的一种程序。截至6月举行的两次庭审均只有韩国政府一方参加。

统一部当天就这一判决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断,将研究采取必要措施。”


宋慧美记者 1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