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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应尽快对议会选举进行重新计票,平息消耗性争议

大法院应尽快对议会选举进行重新计票,平息消耗性争议

Posted September. 08, 2020 07:51   

Updated September. 08, 2020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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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大法院为了就4·15议会选举非法投票嫌疑提出的选举诉讼得出结论,将在近期内进入重新验票程序。大法院方面昨天表示:“为了尽快处理选举诉讼,正在努力”,“预计不久后将进行具体的审判程序。”要求判决“选举或当选无效”的选举诉讼,由大法院进行单审判决,公职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须在提起诉讼的180天内处理。”但是,此次议会选举之后,共提出了125件选举诉讼,但大法院在至今超过140天里,没有对其中一件进行重新计票。

大法院就处理迟缓的指责解释说:“与以往议会选举相比,此次选举诉讼事件接踵而来,为进行一揽子处理,耗费了更多的时间。”但是,即使考虑到选举诉讼件数多于2016年议会选举时的13件,也不能否认决定议会选举效力的重大诉讼已被拖延太久的事实。特别是,由于在其他选区发现投票用纸或投票用纸外流等比任何选举时期都引发“管理不到位”争议,此次议会选举变得异常纷杂喧闹。以部分右派团体为中心,有人怀疑事前投票受到操控,而选举管理委员会则进行了反驳,有鉴于上述后遗症,大法院更应更加机敏地处理。

在过去的议会选举中,重新验票的平均处理日为16届46天、17届90天、20届71天等。这次议会选举已经过去5个月,一直没有什么动静,直到现在才表明重新计票的方针,在谁看来都很难说这不是处理迟缓。

由大法院对选举诉讼进行大法院单审制处理,是因为“迅速处理”非常重要。这一立法的宗旨是为了防止选举诉讼不必要地耗尽国会议员的任期,尽快进行重新验票等相关程序。检察机关将公职选举法违反者的公诉时效缩短为6个月,并决定是否起诉,也是为了尽快确定反映在选举中的国民的意愿。大法院是最终判断韩国社会所有矛盾事件的最高法院,因此即使现在也应当与其地位相符地、迅速、负责任地进行选举诉讼程序,消除消耗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