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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前空军参谋总长向美国泄露军事机密

【社论】前空军参谋总长向美国泄露军事机密

Posted August. 05, 201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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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家或团体机密或局势透露给其他国家与团体的行为就是间谍行为。这里所说的其他国家包括与我国处于敌对关系的国家和与我国竞争的国家及同盟国。近日,在1982年至1984年期间担任空军参谋总长的武器中介机构S技术代表金尚泰等3人,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被起诉。若空军最高指挥官也能如此随意出卖国家军事机密,不得不担心韩国军队整体都暴露在泄露机密的危险之中。

金某等人涉嫌在2004年至去年年初向美国防卫产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泄露了20多项空军武器购置计划等军事机密。金某等人为钱财,向美国透露了联合军事战略目标企划书(JSOP)及国防计划等军事机密。金某等人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从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收取了25亿韩元中介费。金某作为预备空军队长,于1995年建立了S技术。但因为诉讼时效为7年,检察院没有具体调查2003年以前的行为。实际上,韩国向美国透露的军事机密应该远超过20多项。

从2005年开始至今,因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接受裁判的罪犯有50多人,涉及25项机密。多数罪犯从海陆空总部或防卫事业厅等军需信息作战领域窃取了未来战略及新武器引进计划等机密。之所以出现类似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现役军人“礼待前军”的惯例有关。透露军事机密是出卖国家的行为,虽然在对预备役防卫产业进行就业相关限制,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管制。

1996年,在美国海军情报局工作的美籍韩裔罗伯特•金因涉嫌向韩国驻华盛顿官员透露朝鲜潜水艇的行迹被起诉,受到了9年徒刑判罚。去年,国务部辅佐官斯蒂芬•金涉嫌向福克斯新闻透露朝鲜相关信息,以违反间谍罪名义被美国联邦警局起诉。每个国家对于泄露军事机密的行为都会进行严惩。

但在韩国,从2005年开始有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的50多人没有一个人受到徒刑判决。各位法官似乎还没有认识到泄露军事机密的严重程度,对于罪犯过于宽容。司法部有必要改变对于泄露军事机密犯罪行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