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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的公共机关、民间企业缺乏家庭友好的管理

87%的公共机关、民间企业缺乏家庭友好的管理

Posted April. 10, 2010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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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公司上班的宋某(31岁)原本打算再生一个孩子。可是,最近她却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公司会餐时,宋某开玩笑的说了一句,“看这肚子,会不会怀了第二胎呢”。可没想到,部长听完这话,便说,“看来你该辞掉工作了”。宋某说:“我有一个前辈在休完产假之后,就被调到清闲的岗位上去了”“因为现在是升职的紧要关头,所以只好推迟怀孕了”。

据调查,国内大部分公共机关和民间企业的文化还是无法并重工作和家庭。女性家庭部依托韩国能率咨询协会,从去年11月起,以1202家公共机关和民间企业为对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问卷调查。其结果,有1053家(87.6%)的家庭友好指数为4级(基本)和5级(不足)。家庭友好指数共有5项。

家庭友好指数是女性家庭部于2006年开发的,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构建家庭友好文化、生育和养育子女及教育援助制度、眷属援助制度、员工援助制度等5个项目,加起来共100分。

全体公共机关和民间企业的家庭友好指数平均分为49.2分。分数最高的是广域自治团体。其分数为85.9分。之后是政府单位(75.5分)、基础自治团体(67.8分)、公共机关(58.3分)。上市法人的分数为45.2分,比公共机关低。没有一家符合家庭友好指数的最高级别“非常优秀”。

家庭友好指数和企业管理成果关系密切。以销售额为标准,20%排名靠前的企业的家庭友好指数要比20%排名靠后的企业高22.3分。



禹景仁 wooha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