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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北者“逃韩”现象

Posted September. 26, 2005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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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逃离北韩进入韩国定居的新居民(逃北者)中,有57人以旅游等名义出境后未返回韩国。此外,据统计70年代后移民的新居民共有34人。

上述情况来自统一部向大国家党议员金文洙提出的国政监查资料。此次是首次公开新居民的海外长期滞留及移民情况。

据该资料显示,以旅游、探亲、信仰忏悔等名义出国后,超过回国预定日期的新居民有57人,他们的主要目的地是中国和美国。统一部目前还未公开他们的个人信息。

统一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美国发表《北韩人权法》后,前往美国未返回的新居民较多。”

《北韩人权法》规定,任命北韩人权负责特使,并到2008年为止每年可用2400万美元用于改善北韩人权问题。其中2000万美元被规定用于新居民或逃北支援团体。

据了解,得知这一情况后,部分新居民为了流亡美国正滞留在加拿大或墨西哥等美国邻国。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向美国法院提出流亡申请的新居民有10余人,在美国国境试图非法入境被逮捕的也有数10人。

但是,他们中间还没有人被允许避难。这是因为《北韩人权法》的支援或救济对象中不包扩逃离北韩后定居韩国的人员。

之所以为数不少的新居民希望流亡美国,是因为韩国政府的支援达不到预期水平。去年12月,韩国政府下调了对新居民的支援资金,1人的情况从3600万韩元下调至2000万韩元,2人的情况下从4550万韩元下调至2900万韩元。被绑架人权逃北联合会秘书长都希仑表示:“据我们组织确认,在中国被劫回北韩或自首后重返北韩的新居民接近20人。”



李宰明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