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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政府将成立国策事业矛盾协调机构

Posted April. 11, 200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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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和解决围绕千圣山高速铁路隧道工程和新万金围海造田等大型国策事业的施行产生的社会矛盾,韩国政府将成立矛盾协调机构。

国务调整室11日拟订了《公共机关矛盾协调基本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为了提前协调在大型国策事业立项及施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由公共机关对矛盾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运行矛盾协调委员会。

政府计划在12日进行立法预告后,在5月份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国会表决通过后,争取在明年1月份开始实施。

该法案规定,如果发现类似大型国策事业等公共政策,可能对国民生活产生重大而广泛影响而诱发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公共机关负责人可以自行实施矛盾影响分析,并且根据需要可成立矛盾协调委员会。

为了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该法案还规定可以引进如下参与决策机制:协商会议、市民陪审员制、公众舆论调查等。国务调整室官员表示:“成立矛盾协调机构后,可以通过公共机关和国民间的对话和妥协形成协商框架,并大幅度减少矛盾。”



taewon_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