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论] 应该减少公休日

Posted April. 11, 2005 23:12   

한국어

大韩商会等5大经济团体将向韩国政府建议,从明年和2012年将起分别把“开天节”、“儿童节”及“显忠日”排除在公休日之外,以增加工作时间。其原因是韩国公休日比发达国家多,很难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一建议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从7月份起,将正式实行一周五天、40小时工作时间制,所以有必要对此进行积极讨论。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要谋求立足之地,就应做更多的工作。

大韩商会列举的2006~2025年公休日的天数中,除了与周六、周日重复的公休日之外,韩国年均公休日达到10.3天,而美国、法国、台湾分别是10.0天、8.8天、7.8天。如果考虑定期带薪休假,劳动者的休假天数达到每年136~146天,比美国(114天)、日本(129~139天)还多。美国及日本的工作效率相当于韩国的3~4倍,人均国民收入达到韩国的2倍以上,是富人国家。因此,韩国很难在公休日方面也紧随发达国家步伐。

劳动时间减少,不仅不能增加工作岗位,反而只会导致经济发展缓慢、降低社会分配能力。这是欧洲福利国家的切身经验。今年法国为增加工作时间,对一周35小时工作时间制度进行了完善,通过个人与公司的协议,将工作时间延长为每周48小时;德国西门子公司去年同劳动者达成协议,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给予保障,作为代价,增加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是因为他们都认识到,对于劳动者来说,减少工作时间并不仅仅意味着利益。

韩国的潜在增长率跌落至4%,逃避投资、劳动市场的硬性规定是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此情况下,如果再减少工作时间,将不可避免的导致发展下滑、收入减少。“饿肚子的休息日”对劳动者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私营业者也应考虑到即将面临的收入减少和相对被剥削感。为实现多劳多得而减少公休日,应重新调整企业的休假体系。

韩国政府把“植树节”、“制宪节”排除在公休日之外,并减少公务员的特别休假,这是明智之举。既然在“制宪节”都能上班工作,岂有“开天节”不能工作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