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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法律界向日本政府提起赔偿诉讼

Posted June. 04, 200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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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和日本的法律界为被日本帝国主义强行收容遭受强制劳动之苦的小鹿岛的麻风病患者正式展开了以日本政府为对象的赔偿诉讼运动。

4日,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朴在承)和日本“麻风病国家赔偿律师团”(代表德田靖之)表示,已决定共同推进以日本政府为对象的“小鹿岛麻风病患者赔偿诉讼”。

因此,大韩律师协会当天组成了隶属人权委员会(委员长朴永立)的“麻风病人权小组委员会”。

在日本,根据1907年制定的《麻风病预防法》被强制收容的患者们以日本政府为对象提起诉讼,并于2001年在法院得到了胜诉判决。做出此判决后,日本政府放弃了上述,并制定特别法向强制收容的患者每人赔偿了1000万日元(约1亿韩元)左右的补偿。

日本的律师团认为,小鹿岛麻风病患者也是在日本强占时期根据《麻风病预防法》被强制收容的,所以与日本国内的患者一样,同属国家进行补偿的对象。

日本律师团已于去年12月代理110名被强制收容的患者向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交了补偿申请,而且正在进行以日本政府为对象正式提起行政诉讼的准备。

德田靖之律师表示,“在日本,曾被强制收容的麻风病患者根据特别法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得到了补偿。我确信小鹿岛受害者也能胜诉。”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