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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兰法第一案

Posted October. 20, 2016 07:23   

Updated October. 20, 2016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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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美国研修的时候,女儿还是小学生,她的班主任像极了1990年播放的儿童电视剧《天使们的合唱》中的老师希梅娜。女儿写日记的时候,她总会在下面写上一段几乎和日记一样长的评论。我们夫妇送给了这位尽心的班主任一份礼物——20美元的咖啡券一张。我们还担心她会不会拒绝,但这位班主任非常高兴地收下了。因为这是名副其实的礼物。

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曾做过“腐败的礼仪”策划报道,分析称,在腐败盛行的国家,有关贿赂的隐语也很发达,送出贿赂的时候,偏爱使用褐色的信封。如果是单纯的礼物,没有理由起个另外的名字,也没有理由遮遮掩掩。在我国,贿赂被称为“年糕钱”、“加急费”,为了不使钱数外露,通常使用信封或装饮料的箱子。在经合组织国家的腐败程度调查中,韩国位居第9位,这虽然事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这是有原因的。

前天,春川警署向法院提请了一件罚款案,称起诉人A某(55岁)向调查人员送了一箱价值4.5万韩元年糕,这违反了《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托和收受钱财的法律》(金英兰法)。这是上个月28日该法律施行后提交审判的首例案件。从收受年糕到案件提交,花了20天的时间,看起来警方也很伤了番脑筋。A某称,由于自己的原因,调查人员为自己调整了调查时间,送年糕是为了对此表示感谢。但是,本来起诉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调整调查时间,对于这样一种当然的事情表示感谢,看出来从前官衙的门槛有多高。

国民的反应分为两派,一派说“把这种小事小事送去审判,有些过分了”,而另一派则称“要从小事做起”。这成为金英兰法第一案的并不是巨额的“年糕钱”,而是真的“年糕”。行贿方和受贿方共谋的大型腐败通常是隐秘而又有组织的。如果法律只是去抓那些可以解释为“小小人情”的小鱼小虾,反腐战争难以取得胜利。



洪秀勇评论员 legman@dong.com